房屋局降新生嬰兒家庭申請過渡屋資格 由三年下調至兩年 有線新聞 2023年12月0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房屋局下調有新生嬰兒家庭申請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的資格,由輪候公屋滿三年,下調為兩年。 目前輪候公屋未滿三年的家庭屬過渡性房屋乙類租戶,房屋局即日起調整申請資格,容許今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新生嬰兒的家庭縮減一年輪候公屋的申請要求,即輪候滿兩年就符合甲類租戶資格。申請家庭須於嬰兒未滿一歲前遞交申請,其他家庭仍維持輪候滿三年的要求。房屋局說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須將項目不少於八成單位預留給甲類住戶,期望調整申請資格有助鼓勵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