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研建「1+」機制 盧寵茂:縮短引進新藥時間 冀達「好藥港用」效果
【有線新聞】施政報告提出建立第一層藥物審批機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機制是希望主動做藥物評審,縮短引進新藥的時間,做到「好藥港用」的效果。
現時引進新藥最少要取得兩個監管機構的認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建立第一層審批機制,可縮短引進新藥的時間,因為可以直接根據藥物的臨床原始數據決定,毋須依賴其他地方的數據。盧寵茂:「我們不是為了推銷產品,或者要去賣藥,做多些生意,我們的首要目標,即是好像做醫生般,我不會說為了開多些藥物、檢查,而去做多些生意,醫療並非一項生意,首要是是否能幫助到病人。市民能享用更先進的醫療設備,在藥物及器械的評審是相當重要,能夠做到藥物評審,意味我們能更主動、積極,簡單用四個字形容是『好藥港用』。」
盧寵茂又說,本港市場細、病例少,以往選用第二層審批機制會相對安全,但隨著內地推出港澳藥械通政策,相信有助吸引醫藥機構來港發展。盧寵茂:「原來香港已審批的藥物及器械,可以在大灣區使用,這政策對很多跨國企業是一個很大的啟示,原來香港的藥物審批是這麼重要,我只要在港獲審批上市、使用,我便可以進入大灣區,這個八千多萬人口的市場。」
另外施政報告又提出,向大灣區醫療機構購買服務,盧寵茂說初步構思會從低風險的項目入手,包括影像檢查、低風險診症或治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