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國天下|警申手令搜私人處所查國安案 湯家驊:普通法地區慣常做法
【有線新聞】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家國天下》說,警方在偵查國安案件時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附件,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私人處搜查,並檢走屬於「指明證據」的物件,是行使普通法地區慣常的做法。
湯家驊:「法庭要認為警方提出的證據是可接納的,但在國家安全這個範疇,甚麼涉及國家安全,不是純粹能在法庭呈請的一些證據,因為可能涉及很多政治判斷,可能涉及未必完全依賴.正常公開程序所得的資訊,例如告密者的資訊又或依賴外國情報,推斷出來的結論,所以在這些問題上跟一般刑事行為有少許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