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雙非男童遭遺棄廣華醫院 內地母付1.7萬予男子策劃棄子 判囚4個月緩刑3年
【有線新聞】一名雙非男童遭母親遺棄在廣華醫院,母親承認虐兒罪,判監四個月、緩刑三年。至於男童已返回內地,由祖母照顧。
案情指,12歲雙非男童七月中跟隨母親由內地來港,他之後不適到廣華醫院求醫,男童獨自應診,母親返回內地。警方同日聯絡到她,來港後被控虐兒罪。母親在警方錄影會面時說與丈夫居於江西,原本計劃遷至深圳,方便男童在港升學,因工作關係未能成事更離婚收場。
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本地男子,對方說或許要「做場戲」,建議將男童遺留在保良局宿舍。之後母子二人來港會合男子,他們告知男童會帶他到醫院,要他向警方說母親失蹤,母親準備了一個裝有電話、八達通和衣物的背囊給他,男子為求真實拿走了。案發後男子向母親發短訊,說事情鬧大了,她向男子支付17,000元人民幣作報酬。
被告求情說男童上月已返回江西,連同弟弟由祖母照顧,明白自己要負責任,所託非人、悔不當初,希望毋須判監、回鄉照顧孩子。裁判官蘇文隆說控罪原意是保護兒童,「監要判」,考慮會對兩名男童打擊很大,決定判監四個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