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測試、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相差兩日 政府未統一病假計法 有市民嘆混亂
【有線新聞】上月底快速測試陽性的人,一星期內向政府呈報後,病假會由快測陽性當日起計,平台不接受核酸檢測確診的人呈報,不過有患者快測陽性之後兩日做核酸檢測確診,病假應該由哪日起計呢?
何小姐上月27日快速檢測陽性,翌日再檢測都一樣,不過她為了穩妥,本月1日留樣本做核酸檢測,翌日收到結果都是陽性,兩日結果都是陽性,兩個結果政府都承認,不過病假哪天開始計便成問題。
快速檢測的話,病假會由採樣翌日,即是上月28日起計,不過核酸檢測的話,就會由翌日、本個月2日起計,相差兩日,不過快測呈報平台表明不接受核酸檢測的人申報。何小姐:「如果公司只是承認(核酸結果)短訊那個,我便會蝕兩天病假,公司叫我跟隨政府,但是兩個都承認,我都不知道呈報哪天才是。我呈報2月28日的(快測結果),是否不用理會核酸(結果),我覺得很混亂,完全不知究竟如何。」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當她3月1日做了核酸檢測陽性,這個個案應該是呈報了給我們,我們已經知道,我們應該就3月1日核酸陽性的檢測報告,列了她為確診人士,她沒有需要透過快速檢測平台再次向我們申報。」
病假由哪天計起呢?歐家榮:「她是核酸陽性時之前我們向她發出檢疫令,就由3月1日開始計起。(今天記者會完結,多謝大家)」最後都是沒有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