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釋放令擬擴大 有精神健康委員憂病人拒入院 李夏茵:僅聚焦刑事暴力傾向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擴大《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令」的施加對象去到自願入院,有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擔心會令病人不願入院治療,醫務衞生局說機制只是聚焦有刑事暴力傾向的人。
現有刑事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強制送院後康復至一定程度可獲發「有條件釋放令」出院,政府計劃擴大至自願入院病人。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阮淑茵:「當自願入院時,如果增加出院多了一些附帶條件,是有條件(釋放)令,會令一些本來想自願入院的病人,他會考慮多一步,令他多了顧慮。」
醫衞局說適用範圍不包括其他精神病患者或有自殺傾向的人。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其實我們只聚焦有(刑事)暴力傾向。如果你在街上見到一個精神病患,他有暴力傾向或有暴力行為,很多時候已經送到醫院,到醫院時可以選擇自動入院,如果不願意便會強制羈留。我們有理由相信若有暴力行為,其實很多時候已經送進醫院,不會因此而不到醫院。」
政府計劃增加自動覆核機制,至少每兩年檢視病人情況一次,決定是否解除「有條件釋放令」。李夏茵說「一加一減」之下,仍需要評估需要多少額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