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令禁《願榮光》 下周五裁決 鄒幸彤被拒作答辯人 記協歡迎加入保障記者條文
【有線新聞】政府申請禁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法官質疑禁制令列明的非法行為可根據現行條例檢控,律政司一方說禁制令賦予空間決定以民事或刑事檢控,法官押後下星期五裁決。
律政司代表到庭出席聆訊,案件由原來的法官陳嘉信,改由另一名法官陳健強處理。
陳健強質疑律政司在入稟狀列出以發布願榮光作出四項非法行為、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意圖侮辱國歌等,可根據現行條例懲處。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說,禁制令還有一個目的,是其他協助違反命令的人同樣有刑責,他舉例在足球賽事、英女王逝世時,都有人播放願榮光,如果沒有禁制令,歌曲廣為傳播,煽動公眾情緒,危害國家安全。反修例事件期間,機場、港鐵大受破壞,頒布禁制令後市民有所警剔,帶來很大改變。
陳健強說如果法庭頒布禁制令,違反的人除了控藐視法庭,還要面對刑事罪行會很奇怪,余若海說一罪不能二審,禁制令賦予律政司空間決定以甚麼方式作檢控。他承認禁制令影響言論自由,但合法的新聞工作不受限制,強調國家安全的利益不容忽視。陳健強回應說,需要衡量社會各方利益。
代表法庭之友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說,政府只針對非法行為,並沒有全面禁播願榮光,Google或其他平台不能以歌曲違法為理由而下架,反問禁制令有甚麼作用。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據了解,法庭已拒絕她的申請,代表鄒幸彤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亦只可在延伸庭旁聽,未能進入正庭。
到庭旁聽的記協主席陳朗昇歡迎律政司在禁制令加入保障新聞工作的條文。
記協主席陳朗昇:「非常高興法院、法官在審訊中,有提到會加入保障記者的條文,亦有提到條文有必要有些法理上的討論,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提到這不是豁免,無論用甚麼字眼都好,法官都認為有需要。記協的立場很簡單,我們認識香港社會和傳媒情況,如果有這條文白紙黑字保障,大家做新聞、評論時可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