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朗奪金影片換反修例歌曲 男子侮辱國歌罪成囚3個月 官:看不到悔意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涉嫌將劍擊選手張家朗在奧運奪金頒獎禮播國歌的片段,配上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侮辱國歌罪成判監三個月,是首宗經審訊定罪的侮辱國歌案。
前年劍擊選手張家朗奧運奪金頒獎禮播國歌的片段,被換上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YouTube,被告鄭榮進早前經審訊後侮辱國歌罪成,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說國歌和國旗都是國家獨有象徵,代表國家尊嚴和領土完整,別說換上其他歌曲,即使只是將國歌「滅聲」,已構成侮辱;又說案發時社會運動大致過去,但片段在YouTube有多達9萬次瀏覽、900多個留言,可能誘發持不同意見人士的衝突,即使被告之後將片段轉為私人影片,都不能改變片段已經散播出去的事實;被告的行為不單不尊重獲獎運動員,亦鼓勵更多人作出損害國家尊嚴的行為,刑責嚴重,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警惕他人不能仿效,判他監禁三個月。
裁判官又說被告曾為政黨工作、參與2019年公眾集會,沒可能不知這首歌的意義,背景報告亦看不到被告有悔意,認為沒減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