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敏感職業」報平價團被拒 旅行社:屬於行規 雲南文旅廳稱不知悉:參加正價團應沒問題
【有線新聞】內地一名記者早前網上報名參加雲南旅行社一個旅行團時,因表明身分而遭勸退,引起討論。有當地旅行社表明,不接受記者、律師等「敏感行業」的遊客。雲南省文旅廳指,未聽過類似情況,並建議記者避免參加平價團,若參加正常價錢旅行團應該不會有問題。
該名化名李先生的記者發文,指在一個影片平台報名參加一個雲南旅行團,當他與客服溝通時,詢問有記者證是否有優惠,可以免門票,對方隨即來電核實身份,確認後建議不要跟團,指「這種旅遊團肯定經不起推敲,他冒不起這麼大的風險,怕丟了工作。」
職員透露屬行規 提醒報名時避提身分
事件曝光後,有其他記者跟進,並採訪另一旅行社「昆明康輝旅遊」,記者詢問有記者證是否可享免門票優惠,對方指「我們沒辦法接待記者,也沒有旅行社願意接待記者。」並稱「這屬於行規」,強調有景點的導遊本身不願接待記者,「除非是跟純玩團,一般來說都要進購物店,現在購物都是自願的,也不會強迫你消費,但導遊肯定還是希望你們買一點。」客服人員建議,報名跟團的時候,不提自己是記者就沒什麼問題。
另一間旅行社「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客服經理亦表示:「導遊都不敢收,雖是純玩團,但難免行程中會到一些景區裏購物,記者拍出來後都說不清了,公司基本是不收這種敏感行業的(遊客),比如像律師之類」。
文旅廳建議避免報低價團 參加正價團應沒問題
雲南省文旅廳表示,沒有聽過說類似限制記者參加旅行團的現象,「以遊客的身份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可能說是記者,對方會覺得是要去採訪或者其他。」當局又建議記者避免報低價團,若報正常價格錢的團,應該就不會遇到這類問題,但若專門對接景區或採訪,則需要提去聯繫。
廣東平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衛平表示,至今未遇過這類事件,認為《旅遊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均未對旅遊者或消費者的群體予以限制,該行為限制了特殊群體的權利,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剝奪了特殊群體作為消費者的選擇權,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