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吃糞、圍毆脫衣 山西連爆兩宗兒童欺凌 民眾倡降低刑責年齡
【有線新聞】山西近日接連傳出,兩宗兒童欺凌事件,但欺凌者因未滿14歲,不需負上刑事責任,引起社會關注,有人建議應進一步降低刑責年齡。
其中一宗欺凌事件,發生在山西汾陽,片中這名未成年的女生,被8個人毆打和脅迫脫衣,當局周二證實,其中兩名欺凌者已滿14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餘6人因未達刑責年齡,警方只是責令其家長嚴加管教。
另外一宗事件發生在山西介休,一名男童被逼吃糞便。「咽了。」「他想要吐出来。」「不不不,不用。」據報被欺凌的13歲男童來自貧困家庭,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男童父親報警後,獲3名未成年欺凌者的家長,賠償4萬5千元人民幣並達成和解。
受害男童父親李先生:「(孩子) 有點腦子受到刺激、創傷,孩子現在腦子不清楚,(以前)正常的我愛人腦子以前受過刺激,甚麼也不能幹,就是精神病。」不過有網民質疑,和解只是當局想息事寧人,認為欺凌對男童造成的一生陰影,無論多少錢都買不回他的心理健康。
根據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違法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發落,但有意見認為這反倒成為青少年犯罪的保護傘,呼籲當局應考慮進一步降低刑事責任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