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案發時16歲男學生暴動罪成 判入教導所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一名案發時16歲的學生承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控罪指,男學生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參與暴動。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指,反修例事件起初以和平示威為主,後來遭祟尚暴力的人士脅持,令合法性質脫軌,不少年輕人未經深思熟慮,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被告留守現場,是壯大聲勢和鼓勵其他暴動人士,屬於參與暴動,即使沒有帶領、鼓吹,或號召他人,刑責都不輕。考慮到案發時的年紀,而教導所拘留期可長達3年,認為與被告刑責匹配,決定判他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