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助理認煽惑不投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官:信納僅一時愚昧
【有線新聞】一名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承認前年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不投票,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48歲被告黃佩君在判刑後離開法院,她承認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9個社交媒體群組分享前區議員郭子健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黃佩君不了解政治,只是純粹喜愛分享,才會將帖文轉發至社交群組,又指她智力較一般程度低,未能清楚了解帖文內容,並不是故意干擾選舉程序。裁判官信納她只是一時愚昧,未經深思熟慮才會犯罪,判她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