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4人油麻地暴動罪成 判囚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4人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罪成,判監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人發起營救行動,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聚集,二百多人被捕,其中四名21至24歲被告暴動罪成。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說暴動發生於商住大廈林立地段,對附近的市民帶來極高人身和財物風險,現場一片狼藉,公共設施遭嚴重破壞,損失難以估計,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年輕,候審期間積極學習和工作,酌情扣減刑期後,判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