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衝擊立法會|王宗堯與示威者及記者對話 沒有遮蓋面容 警方檢城大記者指模
【有線新聞】2019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案,五名被告否認暴動罪,控方說網上及新聞片段
都拍攝到多名被告在立法會大樓內。
藝人王宗堯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和馬啟聰等五名被告否認暴動罪,連同毋須答辯的何俊諺,六人繼續受審。
控方案情指,網上公開片段及傳媒片段都拍攝到多名被告,案發當日出現在立法會大樓內,包括王宗堯在會議廳與示威者及記者對話,他當時沒有遮蓋面容,身穿印有「我自由故我在」的黑色T恤。
被告吳志勇當晚11時許在主席台接受傳媒訪問,表明會死守大樓。他在警誡下承認曾進入立法會,但沒有破壞任何東西。他和王宗堯兩人都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控罪。
警方在現場一個自製的金屬盾牌上套取到被告林錦均的指模,林錦均承認接觸過盾牌,又傳過眼罩等物資。當日下午3時跟隨其他示威者在「煲底」用鐵枝撞擊大樓,但很快就受傷,之後在「煲底」休息。
至於時任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說當日進入立法會是採訪,警方事後在現場檢取的一本基本法小冊子,其中一頁找到他的指模。辯方律師說如果法庭承認黃家豪以記者身份出現在現場,他是正當地履行職責,沒有證據顯示他干犯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控罪。
控方接下來會在庭上播放立法會閉路電視和新聞直播片段等,影片長達11小時,預計會播放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