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修例|建造業議會支持最高罰款增至千萬 稱難完全避免意外
【有線新聞】建造業議會支持修例,認為長遠要提高工人安全意識才可以減少工業意外。
「在一分鐘內想一想、默哀,對兩位死者及他們的家庭。」在朗邊中轉屋地盤,工友在開工前悼念早前一名在山頂地盤工作、失足墮下受傷、最終不治的工友;「事故為何會發生?百分之七、八十是前線管理人員、前線工友的心態造成,左耳入、右耳出,(以為)不會在我們身上發生,就會發生。」去年有25宗致命工業意外,建造業佔17宗,成為職安健風險最高的行業,建造業議會希望藉著默哀儀式令工友提高警覺。
現時職安健相關法例主要指《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保障僱員在安全環境下工作,違例者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勞工處在過去十年引用職安健相關條例發出27,202張傳票,約七成七、即21,104張成功定罪,一宗被判即時監禁兩星期,另一宗就判監四星期、緩刑兩年。
何安誠認為提高違例罰則有助增強阻嚇力,但對降低意外死亡率作用有限。建造業議會主席何安誠:「議會絕對同意加重罰則,1,000萬元我認為是肯定有阻嚇性的,問題是不能把1,000萬元層壓式向下推到分判商那裏。在別的國家罰則比我們更高,但死亡率持平,可能起初輕微下降,但之後趨勢都一樣,證明罰是完全沒有用。」
何安誠認為應該要由底層工作文化開始改變,灌輸工人以安全為先的意識,以教導代替懲罰,長遠才能降低工業意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