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司法覆核 求撤回入境處拒Tim Owen簽證決定 指釋法沒賦予國安委新功能
【有線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撤回國安委指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安利益的決定。
黎智英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批准他聘用Tim Owen的決定。律政司上月20日存檔的入境處處長誓章披露,國安委在會議後決定黎智英聘用Tim Owen在國安法案件中抗辯,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有違國安利益,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申請。
黎智英再入稟要求法庭撤回這個決定,指人大釋法說明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是國安法47條需要認定的問題,應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沒有為國安委賦予新功能。海外律師可否擔任被告的辯護人由法庭決定,法庭亦有權決定是否取得證明書,不屬於14條下國安委的職責。如果國安委將其職權理解成可決定任何有關國安的議題,加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將代表國安委有權決定任何司法程序是否有關國安,整個司法行政會倒塌。
入稟狀說即使法庭最終裁定國安委有權作出決定,亦應有待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