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25歲女職員認三項虐兒 囚六個半月 官斥令幼童受不必要苦楚
【有線新聞】童樂居虐兒案,25歲幼兒工作員判監6個半月。
被告謝綉蔚2021年11月在童樂居擔任幼兒工作員期間,分別用毛巾大力為3歲男童抹臉,又從後拍打一名1歲男童的頭,承認3項虐兒罪。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令幼童受到不必要苦楚,案中的兒童都是因家庭特殊需要經社署委託照顧,被告理應愛護他們,但她濫用社會及公眾信任。法庭須對幼兒工作者傳遞明確信息,虐待及疏忽託管兒童後果嚴重,考慮到她非長時間襲擊幼童,三項控罪合共判監六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