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稱信用卡遭盜用簽帳59萬 銀行指「嚴重疏忽」要求自行承擔
【有線新聞】民建聯近日接獲多名市民投訴信用卡被盜用簽帳,銀行以事主「嚴重疏忽」為由要求他們承擔全部或部分簽帳額。
張女士去年八月銀包被盜,失去身份證及三張信用卡,其中兩張卡被冒簽帳26萬及33萬元,她收到大額交易信息,已隨即取消信用卡。滙豐指她「嚴重疏忽」,要她承擔簽帳。張女士︰「這間銀行的處理手法是向我們施壓,不能安睡,每天起來上班前只會登入手機應用程式,(戶口)有沒有30多萬元卡數,每天要承受的就是這些大壓力。」
另一投訴同樣涉及滙豐,投訴人在網上被盜用信用卡資料,到第七次交易才收到銀行短訊,銀行同樣要他承擔近九萬元卡數,協助他們的議員批評銀行推卸風險,要求金管局處理。
議員助理植潔鈴︰「警方已經拘捕犯罪者,這已是最有力證據,證明這些受害人是苦主,他們是沒有授權簽帳。」
港島東(民建聯)梁熙︰「發卡銀行可無限解釋卡主『嚴重疏忽』這幾個字或這項條款,如果金管局不向銀行清晰界定甚麼是『嚴重疏忽』,只會越來越多好像現場的苦主,明明被偷信用卡去簽帳,最後要自行交卡數。」
滙豐回覆,在未有適當調查前不能評論案件、或披露客戶的機密資料,客戶如發現可疑交易,應盡快聯絡銀行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