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託|五年僅數十宗申請 有家長斥逾廿萬入場費「荒謬」 議員批計劃失敗促檢視
【有線新聞】政府五年前推出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為智障、精神紊亂或自閉症人士的家長管理遺產,定期向他們的子女發放款項,入場費超過24萬。有家長認為門檻太高、沒有參與,至今已開立信託戶口的只有十多宗申請,社福界議員形容計劃失敗。
Lilian:「兒子有先天性小腦發育不全,語言、行為、智力有殘障。13年前由加拿大回港當時生了一場大病,令我想起兒子將來我和丈夫離世後他怎麼辦。發現香港的私人信託市場主要只適合超高淨值的家庭,我們並不是。」
政府在2018年推出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擔任受託人,在家長離世後管理他們的遺產,定期向子女的照顧者發放款項。計劃的入場門檻是首年2萬元的服務費,加上監護委員會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訂定的每月生活開支上限19,000元,乘以12個月的開支,計算出首次注資金額是24萬8千元。
Lilian:「20幾萬對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個應急錢,最荒謬的是這20多萬首次注資後是沒有利息的。」
Lilian最終沒有申請到,有律師亦接到很多家長查詢,擔心特殊需要信託只接受現金注資,處理不到物業。
顧問律師張天恩:「有些家庭希望留下物業讓子女居住,可以用平安紙、遺囑將物業將予另一人持有。如果仍要用遺囑找第三方持有物業,其實家長都是面對同一個問題,究竟應找誰擔任信託人代替子女持有物業。」
截至今年3月中,社署共收到65宗申請,每年開立信託戶口的只有個位數。社會福利界(新思維)狄志遠:「應檢視整個制度會否有更多彈性、做更多宣傳推廣,令計劃達到效果,有特殊需要家庭的小孩日後可得到照顧和幫助。今日來說,這計劃根本可說是失敗。」
社署說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一直積極以不同渠道向家長及持份者推廣服務,會繼續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