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50萬元助商人查被三合會追債滋擾 男警長罪成囚一年半
【有線新聞】一名警長收賄款50萬元,協助商人調查被三合會追債滋擾,被裁定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判監一年半。
53歲男被告李鴻發四年前任職東區刑事調查隊警長,收了親友50萬元賄款,協助親友的生意拍檔了解被追債滋擾的案件調查進展。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說被告在警隊服務多年、受人尊敬,感化官亦建議輕判。但身為警員知法犯法,打擊市民對警隊的信心,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考慮他品格良好及近年身體問題等,判囚一年半,下令他出獄後要向政府交出涉案的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