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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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0日
23條|有商界支持立法有利營商環境 陳弘毅:國家秘密等條文很少影響一般市民
【有線新聞】在北京,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表示涉及國家秘密等條文,很少影響一般市民,毋須過分擔心。有商界就認為23條立法,有助穩定香港營商環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審議中,在北京,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認為國家秘密及境外干預等條文,較少影響一般市民,毋需過分擔心。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今次法例市民要比較留意的是煽動罪的規定,因為這個涉及發表煽動言論可能構成犯罪,其他方面對市民日常生活沒有直接關係,所以市民不要過分擔心。關於國家秘密、境外犯罪、境外干預那方面的問題。」 對於部分罰則較現有港區國安法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認為罰則並非硬指標,只是一個範圍,法官量刑時會考慮輕重。 有商界就相信,23條立法有利營商環境。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胡劍江:「隨着23條和完善選舉制度後,商界都相信營商環境會更加明確、更穩定,外國企業也希望有更穩定的營商環境。」 有國際關係學者說,要留意西方會否就23條立法開展新一輪制裁。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院長楊明杰 :「香港就是按現在一國兩制的引領,特別是大灣區建設方面,發揮自己的獨特作用,應該還是非常可期。(會否擔心有進一步的制裁?)可能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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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0日
23條|陳弘毅:國家秘密、境外干預等與市民無直接關係 籲毋須過份擔心
【有線新聞】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如國家秘密、境外干預等,與市民沒有太大直接關係,毋須過份擔心。 陳弘毅:「今次法例市民要比較留意的是煽動罪的規定,因為這個涉及發表煽動言論可能構成犯罪,其他方面對市民日常生活沒有直接關係,所以市民不要過分擔心。關於國家秘密、境外犯罪、境外干預那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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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0日
23條|議員關注誤闖或拍攝禁地等會否犯法 鄧炳強:視乎動機意圖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亦討論到「間諜相關罪行」,任何人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進入或用無人工具查看禁地可判監禁20年。有議員關注誤闖禁地,或拍攝軍事設施會否犯法,當局說重點是有否危害國安意圖,又說日後行政長官可藉命令,宣布某些地方為禁地。 條例列明的禁地,包括用作軍事國防用途、中央或特區政府佔用,僅可由執行職能人士進入,放置電訊裝置、伺機器等設施,亦禁止任何人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出現在毗鄰禁地或收集對境外勢力有用的資料。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毗鄰禁地之處,毗鄰的範圍有些人擔心去到哪裡呢?」九龍中(A4聯盟)議員楊永杰:「每日很多街坊都接近行過軍事禁地,接近軍事禁地,目的是在海濱遊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很多時行山市民都誤闖,無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所以都不是犯這條法例,但本身進入禁區會違反進入禁區的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構成罪行,第一,明知,知道自己無(權限),就『抵死』啦,可能地方都不清不楚,你無辜的,無理由都拘捕他的。」 亦有議員問到拍攝禁地會否犯法。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利用無人機拍攝,可能動機不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可能受某些個人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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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0日
23條|有議員質疑「機密資料」標準 鄧炳強:公職人員洩密、不論真偽可屬違法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3日開了10次會議,進入審議草案9部中的第7部,當局一再強調會否違法是視乎有否危害國安意圖,當中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的資料,公職人員不論「放流料或堅料」,只要程度達到危害國家安全級別,都可能違反條例。 法案委員會踏入第三日會議,審議條文中,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有議員關注條文的適用範圍,當局指要視乎涉事人的身份及意圖,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其實就是針對公職人員『放流料』,這個假消息又看似相當真實,因為本質屬真實的話,其實就不是任何人都會知道,這樣才會增加可信性,達到傷害社會安全,製造混亂的情況。」港島西(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是否放『堅料』就不犯法?我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亦都不會影響中央及特區利益,這樣條例範圍好狹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假如是真實的話都會犯法,不論消息真假都會中,如真的去到一個程度危害國家機密,可能有更加嚴重的罪行可以覆蓋。」 會議亦討論到「間諜相關罪行」,任何人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進入或用無人工具查看禁地,出現在毗鄰禁地,可判監禁20年。九龍中(A4聯盟)楊永杰:「每日很多街坊都行過軍事禁地,接近軍事禁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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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公眾利益作免責辯護 保安局:「吹哨人」並非自動免責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列明公眾利益可作為指明披露國家秘密的免責辯護,政府說「吹哨人」並非自動免責,披露前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替代步驟。 港島西(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例如武漢李文亮醫生他發現了新冠病毒,有沒有先跟上司說呢?抑或他直接說出去呢?」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到時我們評定是否屬於指明披露,正正如葉太所言,該人要合理地完成所有步驟,是否披露前都做了。」葉劉淑儀:「總之我做吹哨人,我認為符合公眾利益去爆料就自動有一個辯解,不是這樣對吧?」廖李可期:「絕對不是,葉太說得很對。」 新界西北(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我披露了)2018年紅磡站剪鋼筋事件,老實說如果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這件事真的影響乘客安全,如果到時有甚麼事,我都用公眾利益去抗辯,應該可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如此特定場景,其實不方便作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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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議員關注「批評政府」是否煽動、管有《蘋果》或犯法 當局指視乎動機
【有線新聞】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兩日來召開6次會議,審議到煽動罪時議員關注若有人批評政府會否違法,當局稱要視乎動機。 政府建議訂立煽動意圖罪,任何行為、發表文字或刊物具意圖引起對政府、居民間的憎恨、藐視或離叛等,最高可判囚10年。議員關心針對政府政策的批評會否違法,商界一(經民聯)議員林健鋒:「提出法律修訂建議或評論,甚至反對政府作出規定的建議,是否都不受影響?」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如果你動機是為大家好,與政府意見不一樣、很強烈,一點問題也沒有、很歡迎。」 除了文字、刊物,議員關注「發放」的定義。港島西(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有些字詞法庭已經判定為煽動性,例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煽動性,如果我放有字的氣球飛上天或發放很多氣球,這都算發放?」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這個我認為屬於因為任何形式、方法通訊,有字在氣球印上,這肯定是其中一種形式。」葉劉淑儀:「一個雕像沒有字,但強烈代表一些煽動性的事物,又是否視作發布?」鄧炳強:「這有機會是煽動意圖作為。」 草案亦建議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刊物,最高可判監3年。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以往有一份有名報章《蘋果日報》,它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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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指衝擊立會、街頭縱火可視作叛亂 鄧炳強:循危害公共安全、中國主權等衡量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設立叛亂罪,當局說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暴力行為,都有機會視為觸犯法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有些人衝進立法會也好,或者大量在街頭為危害國家安全而破壞,到處縱火,去到這個情況又未到叛國情況,就可以用叛亂。量度的尺是所做的行為,是否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者領土完整,或者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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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勸公務員提早退休移民屬煽惑離叛? 林定國:支持港獨才構成
【有線新聞】有議員提問若勸公務員提早退休移民會否觸犯煽惑離叛罪,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基本法》早有條文列明不擁護政府的具體情況,單純不支持政府並不會被視作不擁護。 新界東北(民建聯)陳克勤:「他(公務員)相約同事『不如提早退休』、『一起去別的地方享受』,這算是煽惑離叛的動作嗎?」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甚麼行為會被當成不再擁護?舉例如果支持香港獨立、支持把香港分裂出去、不支持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區,才會構成被人覺得不再擁護的行為。絕不是一般說『我不再支持政府了』、『不打政府工了』,這些一定毋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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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陳弘毅:較諮詢文件清晰 譚允芝:從速立法不等於意見沒被接納
【有線新聞】在北京出席政協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較原本諮詢文件清晰,認為有按社會人士的意見修改。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內容較諮詢文件改善,例如收窄了國家秘密的定義,回應了社會人士的關注,認為條例草案可以接受。陳弘毅:「今次境外干預罪條文我看過,這比原本諮詢文件建議寫得更加詳細清晰,有收窄原本建議的境外干預罪範圍。」他又認為草案中煽動罪定罪元素和定義與原本《刑事罪行條例》中煽動罪沒有太大分別,「今次的改動,主要是最高刑罰方面提高對於煽動他人使用武力,原本法例也是這樣寫,最近上訴庭的判決也是這樣理解。」 立法會在法案首、二讀後,法案委員會隨即密集式開會審議條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贊成從速立法。譚允芝:「速度其實是需要快,快之中不等於意見沒有被接納,最重要是有沒有被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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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政府指叛國定義不宜列明 取締叛逆罪不設檢控期限 鄧炳強:或需蒐集境外證據
【有線新聞】草案委員會討論叛國罪條文,有議員關注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要公開至甚麼程度,政府指條文要保留彈性,確保立法原意。 叛國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最高可判囚14年,議員關注「公開」的定義。港島東(工聯會)議員吳秋北:「多少人?甚麼場合?有沒有界定?如果我只是公開給旁邊的人,這算公開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是三個人或是十個人,我認為不重要,最重要是公開向其他人把這訊息說出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這個字不適宜細化,一定要保持彈性,確保立法原意得以保持。」 條例草案亦規定,市民如果知悉有人已犯、正犯或即將犯叛國罪時,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舉報。林定國:「有些人會想是否下一秒不做就會被捕,現實世界中未必可以。有合理性存在,例如我知道後但手中沒有電話,要走一公里才找到警察問,這就是一個合理時間。」 條例亦禁止教授以公安條例下的攻擊性武器,進行軍事練習或變陣演習,有議員擔心某些組織演練會以康樂活動掩飾。鄧炳強 :「實質做甚麼行為,我們規管它的行為才重要,所以掛羊頭、甚麼頭也好,賣狗肉始終是狗肉。」 現時法例叛逆罪要在三年內檢控,如果23條立法後將會取締這條法例。鄧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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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9日
23條|湯家驊:製造仇恨定義明確 罪加一等是國際趨勢 料法官能把關:大家有目共睹
【有線新聞】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比其他地方寬鬆,製造仇恨、煽動罪等定義相當明確,相信本地法官能夠把關。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舉例,以往有市民針對內地旅客發起「反水貨客」行動,以侮辱言語挑起仇恨,可能涉及煽動罪。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關鍵要看犯罪意圖。 湯家驊:「我覺得從法律角度看是犯罪意圖,犯罪意圖是指你有犯罪目的,如果你目的是:我發怨氣、我不喜歡他、我罵他,那目的不是製造仇恨。老實說,我們中國人家庭雖然尊重長輩,有時自己家人都會有批評,我自己都受子女批評過,又是不是製造仇恨?不是的。」 至於煽動意圖罪刑罰提高至可判監最高7年,湯家驊指加刑罰是社會趨勢,而香港與外地社會狀況不同,不能相提並論。湯家驊:「現在是21世紀,你用60年代之前的準則來評論今天提出的準則,我覺得原則上不公平。明白有些人會覺得,嘩!刑罰好像加重很多,但老實說,我們超速駕駛(刑罰)都加了很多次,罰款加了一半、一倍,阻街擺個東西最近加得厲害,這是普遍社會趨勢,我不覺得背後有特別意義。」 他又指,草案條文較外國寬鬆,在製造仇恨上「罪加一等」是國際趨勢,而罪行定義寫得詳盡及明確,相信本地法官都能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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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8日
23條|鄧炳強指勿拘泥國際組織定義 葉劉淑儀:草擬方法較含糊會被挑戰
【有線新聞】法案委員會隨即開會逐條審議條例草案,有議員認為「國際組織」定義太闊,商界會感到擔心,當局說只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才會受影響。 法案委員會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首、二讀後隨即召開兩輪會議,逐條審議條例草案。多名議員關注「國際組織」定義,即其成員包括一個或多於一個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組織。選委會界別(新民黨)黎棟國:「香港仔都是一個地方,在地方成立一個組織都包括在內,任何在香港仔成立的組織都變成國際組織,單就字面而言。」港島西(新民黨)葉劉淑儀:「這樣的草擬方法比較含糊,會被人挑戰,『地方』是否是想將台灣包括在內,如果是,不如像社團條例有條款指明是台灣。」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國際組織不是負面的東西,不要拘泥於跌進國際組織(定義),會很大件事,其實這是一個中性名詞。」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一些『掛羊頭賣狗肉』的機構,因為收窄了定義,沒有辦法將他們包括在內,令到條例效用大大減少,我們用『既闊又窄』的方法。」 有議員認為境外勢力定義太闊,選委會界別陳紹雄:「香港企業不少,與外國政府成立的組織或企業做生意,現時跌進境外勢力的話,香港做生意的人會有點擔心。」 廖李可期:「如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