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
- 有線新聞
- 2024年01月31日
23條|若涉公眾利益可抗辯 湯家驊︰與國安不會重疊 法理上不成立
【有線新聞】23條立法包括禁止竊取國家機密,政府說有意見提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可作抗辯理由,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法理上不成立。 行會成員湯家驊︰「世上沒有以公眾利益傷害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不會重疊,傷害國家安全但公眾利益要表露,我認為這是相當矛盾,我相信一般傳媒不是很容易干犯這些罪行。我絕對同意國家機密的定義,界線要劃得清晰,令大家不難理解,涉及軍事秘密、部署、外交安排,大家都易於理解,如涉及學術或經濟問題,界線愈劃得清楚,對資訊流通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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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四大商會發聯合聲明支持立法 重燃投資者信心
【有線新聞】四大商會發聯合聲明支持廿三條立法。 聲明指立法可以為纏繞香港26年的問題畫上句號,讓社會聚焦經濟及民生議題。工商界建議政府詳細向各界解說立法內容,爭取在理性及務實基礎上達成共識,認為盡快立法有助締造穩定而安全的營商環境,重燃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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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陳茂波:團隊將做好解說工作 會向金融、工商界代表收集意見
【有線新聞】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全力支持23條立法,會向金融及工商界別做好解說。 陳茂波:「安全及穩定是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關鍵前提及核心條件。我們整個團隊將會全力做好解說及溝通工作,我會與相關部門及金融監管機構主管,會與金融及工商界組織及代表溝通及收集意見,讓大家能夠全面及充分了解立法的內容,以及所帶來的穩定及保障發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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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多個政黨稱會全力配合 葉劉:較03年更完善 民主派倡延諮詢期
【有線新聞】立法會多個政黨認為諮詢文件清晰,會全力配合諮詢工作。民主黨就建議將諮詢期延長至三個月,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就說,會仔細研究23條諮詢文件。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立法會會盡快審議23條的相關法例。有議員指,立法能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商界一(經民聯)議員林健鋒:「我們在諮詢文件看到23條立法相關內容,對罪行有明確界定,字眼並不含糊,我們並不需要擔心誤墮法網,有信心立法後投資者得到更大保障。」 葉劉淑儀說,今次23條立法較20年前她負責時更加完善。港島西(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因為經過2019年的動亂,有很多引進新的罪行,例如惡意破壞行為、破壞重要基建行為,在2002、2003年的時候是未見過的。」 有民主派建議,延長諮詢期至3個月。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諮詢期是一個月時間,一個月是涵蓋了農曆新年,對一般市民而言,我相信大家未必會在農曆新年期間進行熱切相關討論。」 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就說,會仔細研究23條諮詢文件。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說,政府履行基本法23條立法憲制責任的同時,亦應適當保障香港居民日常生活和商業活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權利,取得恰當平衡。 行政會議全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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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鄭雁雄:完成立法後 香港始能安居樂業、國泰民安
【有線新聞】中聯辦主任鄭雁雄說,完成23條立法,香港才能安居樂業。 鄭雁雄:「隨着香港國安法實施和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香港煥發國安、家好新景象,彰顯這種追求。下一步辦好國家安全重大案件,完成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更體現這種追求,發展與安全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安居才可樂業。平安也是發財,國泰民安才能各得其所、百業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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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鄧炳強證任「反駁隊」隊長 應對抹黑及挑撥言論 稱判斷是否屬國家機密可按常識
【有線新聞】立法會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正研究是否在竊取國家機密條文,加入「重大公眾利益」作為免責條款,他在會後強調沒有任何職業有特權,任何人都要遵守法例,又稱會親自擔任反駁隊隊長。 在立法會聯席會議上,有議員關注竊取國家機密有否免責條款。新界東北(新民黨)議員李梓敬:「很多時候媒體會接觸和發放消息,如消息涉及國家安全,擔心自己誤墮法網。」鄧炳強:「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機密,這很清晰沒有合法權限。第二,視乎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舉例天氣預測與國家安全無關,但如涉及防務、部署,很明顯涉及國家安全。」 23條立法新增間諜罪,有議員關心市民會否誤墜法網。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有些市民說我可能不小心識一個人、原來那人是間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草擬法例時一定會就意圖,一些故意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所以不會存在、不需要擔心因為不小心、不覺意、不知道,所以違反國家安全案件。」鄧炳強又說成立反駁隊有必要。鄧炳強:「應急反駁隊,本人是隊長,有人提出澄清就可以、為何要反駁。若有人刻意抹黑、用假東西、挑撥你,就不能解釋就可以。」政府說會向不同團體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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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林定國:保釋安排等須與國安法一致 擬參考英美延長被捕人士羈留期等做法
【有線新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基本法23條要與國安法一致,包括保釋安排、指定法官等規定,諮詢文件又建議考慮參考英美做法,延長被捕人士羈留期、取消在逃人的護照等。 本港法院先後審理多宗國安案件,政府說檢視了執法工作不同階段,發現有不足之處,有關被捕人羈留和保釋方面,考慮引入措施,確保執法部門處理案件時,有足夠時間作必需的初步調查。 文件提到英國國家安全法賦權警方向司法機關申請延長羈留期至高達14日,賦權警司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可阻止被羈留的人諮詢律師及延遲他們諮詢律師,在法庭的批准下,要求限制個人和其他人的聯繫、使用電子通訊器材轉移或接收資產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我們會檢視究竟是否需要延長(羈留時間),如果延長、是多久,機制究竟是怎樣,究竟警方可以處理,保安局局長批核,還是經過法庭程序。」 政府又提及13名潛逃海外人士涉嫌繼續危害國家安全,考慮參考美國的法律,包括取消在逃人的護照、暫停福利或權利,訂立罪行禁止窩藏或包庇逃犯的行為,促使潛逃的人回國接受司法程序。 林定國:「基本法廿三條本地立法必須要與香港國安法一致。」諮詢文件指出國安法有關保釋、執法權力、指定法官等規定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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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李家超籲新聞界提意見 支持政府完成立法
【有線新聞】特首李家超呼籲新聞界就23條立法提意見,支持政府完成立法工作。 由多個媒體合辦的2023年施政十件大事評選,選出「解除防疫限制」為去年第一件大事,其餘涵蓋民生及經濟等範疇,包括完善地區治理的新區議會選舉制度、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及國安案件審訊亦都上榜。出席典禮的李家超呼籲新聞界支持23條立法諮詢,共同完成今年第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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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鄧炳強稱條例清楚列明國家機密範圍 如涉防務、部署明顯涉及國安
【有線新聞】立法會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在竊取國家機密方面,會就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免責條款收集意見,又說條例中已清楚列明國家機密的範圍。 新界東北(新民黨)李梓敬:「很多時候媒體會接觸和發放消息,如消息涉及國家安全,擔心自己誤墮法網,局長提及如涉及公眾利益可能會提供豁免。」 鄧炳強:「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機密,這很清晰沒有合法權限。第二,視乎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舉例天氣預測與國家安全無關,但如涉及防務、部署,很明顯涉及國家安全,我相信有關人士面對取得文件,有常識理解哪些有合理權限披露。」 23條立法增設境外干預罪,鄧炳強說不少外國政府設立了外國影響力機構登記制度,政府經審慎考慮下,不會引入機制,但會完善社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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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政府擬新增間諜罪、叛亂罪 禁止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
【有線新聞】23條立法諮詢文件建議引入或修改現有法律,涵蓋五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其中非法獲取或披露國家機密罪,涵蓋國家或特區重大決策、經濟、科技發展或技術等資料,亦會新增間諜罪。 88頁諮詢文件分成9個章節,詳列五大類罪行。其中有關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會整合現行的官方機密條例國家機密,涵蓋關乎國家或特區重大決策、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國家外交或外事活動、特區對外事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維護國安或偵查罪行的活動等秘密。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機密,甚至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及非法在離開香港時管有國家秘密,均屬建議罪行。條例中的公務人員改為公職人員擴大定義,政府說他們或政府承辦商較易接觸到國家機密,亦清楚了解資料敏感性,他們非法披露的話,屬加重罪責因素,刑罰較一般人高,亦會新增間諜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例如境外勢力透過策動境內代理人發布虛假或誤導信息,藉以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建議仿效其他國家法律,禁止任何人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境外情報組織利益。」 至於叛國及相關行為,以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為藍本,改為叛國罪,針對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協助與中國交戰的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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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政府擬禁以電腦、電子系統危害國安 應對未來新技術帶來國安風險
【有線新聞】因應科技發展,政府計劃引入新罪行,包括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安行為,又訂立「境外干預罪」,以及修改社團條例,禁止任何團體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聯繫。 諮詢文件提到,現時國際形勢有不穩定因素,地緣政治日益複雜,境外勢力不斷干涉中國,包括香港的事務,建議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干預國家和本港事務,包括選舉、立法和司法決定,以及損害香港與其他地方關係。怎樣會被視為配合境外勢力,條例涵蓋參與境外勢力策劃的活動、合作或代境外勢力作出行為、受控制、指使或資助作出行為等。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23條立法不是針對任何國家,「我不希望別人侵犯我們,但我們必須保護好自己,當有人真的侵犯我們時,有充分的法律基礎去處理。」 現行社團條例禁止受規管社團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聯繫,政府計劃在23條下的機制擴大至所有團體、組織也受限制。另外新增的罪行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建議在現有罪行上完善,主要針對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例如供水、交通、通訊等,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危害國安。針對以電腦作出的行為,會設立在沒有合法權限下,就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家安全作為罪,以應對現時電子世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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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30日
23條|行會全體非官守成員支持立法 有政黨稱完成立法是給特區一份禮物
【有線新聞】行政會議全體非官守成員和政黨支持23條立法,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表示會仔細研究諮詢文件後再發表意見。 政府就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有政黨認為完成立法是給特區的一份禮物。 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文件中羅列世界各地,尤其是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內相關國家安全條例的一些內容,相信對於我們立法會議員向社會各界解說、溝通,是十分之好的資料。今年慶祝回歸7月1日前真的能順利完成立法,給特區一個很好的禮物,亦給社會各界可『輕裝上陣』,做好我們經濟及社會民生。」 不過諮詢期只有1個月,較2003年的3個月短,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不認為政府是走程序:「一個月時間未必做不到,事實上來說大家知道只有一個月,各方面肯定會盡可能積極踴躍提出意見。這件事情本身是重大問題,你想走程序是走不到的,藍紙法一出無可避免地引起一些人有批評和擔憂,所以政府想走程序是無法避免,一定要嚴肅認真向各方面講清楚政府立法意圖,一般人特別是奉公守法的人會否受到影響。」 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就說會仔細研究23條諮詢文件,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說政府履行基本法23條立法憲制責任的同時,亦應適當保障香港居民日常生活和商業活動、《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