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新聞】童樂居虐兒案審結,被起訴的34人33人都罪成,警方及律政司歡迎判決。 童樂居虐兒案2021年揭發,逾40名15至44個月大嬰幼兒遭受虐待,警方及律政司隨後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小組,翻查兩個月的閉路電視片段搜證,起訴34名院舍職員,當中33人定罪。最嚴重一人承認49項控罪,判監5年4個月。警方及律政司指判刑彰顯公義,希望為社會立下具阻嚇性案例,亦讚揚專責小組在疫情期間盡力處理案件調查及檢控工作。 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童樂居案件的處理流程,正正反映我們成立專責小組的抱負,雖然虐兒事件一件都嫌多,但有案件發生時,無論是律政司或警務處都會盡快、盡力處理案件,毋忘成立專責小組的初心,希望證人可以早日重獲新生。」
【有線新聞】童樂居一名職員前年虐待九名幼童判監,她在區域法院再承認多一項虐兒罪,總刑期增至監禁約4年4個月。 27歲被告馮凱琍承認前年12月與另一人合力將一名男童的雙腿壓向頭部,法官指事主只有一歲,案發時躺在床上,沒有頑皮或作出挑釁行為,被告身為成年人竟與人合力欺負,將事主當成毛公仔般扭動,行為不能容忍,判刑須起阻嚇作用和反映公眾憎惡,判監14星期。她早前在另一案承認虐待9名幼童,包括掌摑和膝跪幼童身體等,兩案總刑期增至約4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