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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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擬限被捕人諮詢律師 政府稱防止通風報信 楊永杰倡行動限制令延長至3個月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續第四日審議草案,有議員關注延長羈留14天是否足夠。當局說要平衡調查及保障人權,至於限制甚至禁止被捕人諮詢律師,政府說是防止通風報信,加速危害國家安全。 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有權選擇律師,保護合法權益。不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列明,警方如果證明被捕疑犯諮詢個別律師,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妨礙司法公正等,可以申請禁止被捕人羈留期間 諮詢個別律師甚至律師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中心思想是那律師,你不是真心要諮詢使用法律服務,其實是利用這機會毀滅證據,通風報信、妨礙別人工作,甚至叫別人加速危害國家安全工作。 進出口界(民建聯)黃英豪:「為何一個律師有問題,你全間律師行也不准諮詢?」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在事務律師行確實作為整體之間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 草案亦提出,疑犯被捕後48小時內,警方可以申請手令禁止他諮詢任何律師,當局說一旦有律師是同夥,可以有時間找出來。如果扣查期限屆滿仍未檢控,警方可以向法庭申請延長羈留最多14天,有議員擔心不足以讓警方調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國安法至今實施3年,期間累積經驗,經驗總結告訴我們,相信14天應該足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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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2級地震 梁榮武稱港境內屬罕見 成因需專家詳細分析
【有線新聞】大嶼山下午發生2級地震,天文台接獲過百名市民報告,表示感受到震動。前助理台長梁榮武指,香港境內發生地震較為罕見。 地震發生在下午1時22分,天文台表示,震中位於大嶼山近龍尾坑的郊野地帶,震源深度約10公里,強度達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第三度,即室內有感,類似小型貨車駛過的震動。天文台接獲超過十名市民報告,指感到維持數秒的輕微震動,在社交媒體上,亦有網民表示感受到震動。 自1979年有紀錄以來,天文台共錄得9次震中在香港的有感地震,當中有6次位於大嶼山東部海域,強度最高的是1995年,發生的3.1級地震。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林靜芝:「3.1級(1995年) 及(這次) 2級相差超過一級,相差一級、能量是相差32倍;而1995年5月11日那次,地震烈度也接近(修訂麥加利) 四至五度,所以是明顯比今次強。」 天文台前助理台長梁榮武指,香港境內發生地震是較為罕見,「在地震發生時,我自己一個在房間工作,我也完全感受不到有地震。以往有感地震多數是在周邊地區發生的地震,地震的地震波或能量傳到來香港,才令我們感受到,例如去年11月有地震在廣東省江門、去年10月在汕頭、去年9月在菲律賓,就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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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元朗721|林卓廷形容港鐵促乘客下車「荒謬」 當日曾走出車廂觀察 官質疑做法有危險
【有線新聞】元朗721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被控暴動續審。林卓廷形容721當晚港鐵要求元朗站乘客下車「荒謬」,又指一個帶頭的白衣人追打他,最終嘴角爆裂、手腕骨裂等。 林卓廷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辯方播放當晚元朗站閉路電視及林卓廷社交平台直播片段,林卓廷說白衣人衝入閘之後,他跟隨市民跑上樓梯,期間接過一名女士遞上的雨傘,亦看到身後的白衣人用棍和藤條追打市民,當時很擔心會人踩人。 他跑入車廂後不少人頂著車門,等待未進入車廂的市民,他相信列車難以開出,所以走出車廂觀察外面情況。法官陳廣池質疑這樣做可能有危險,林卓廷說當時心情矛盾,心想「幫到幾多得幾多」,如果有人在樓梯跌倒,打算扶他們入車廂。之後港鐵廣播要求乘客下車,林卓廷形容是荒謬,整個車廂亦瀰漫哭聲。 他又指一個帶頭的白衣人用一支粗棍襲擊他,最終嘴角爆裂、手腕骨裂等,他覺得頭暈於是坐下 ,當時覺得元朗極危險,等到兆康站才下車,再到屯門醫院求醫。 林卓廷說道德上不能接受任由市民被黑社會打,因此留在現場喝止白衣人,喊了二、三十次「唔好郁手」、「企後啲」等,認為「拖到警察到就功成身退」。 辯方完成林卓廷的提問,控方亦要時間準備資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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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發拘捕令逾六個月可指明為潛逃者 陳克勤指毋須設限:危害國安比殺人放火更壞
【有線新聞】草案亦列明保安局局長在符合特定條件可指明某人為潛逃者,條件包括該人在發出拘捕令後六個月仍未回港,多名議員認為毋須等六個月才指明。 陳克勤 :「我們的官員很菩薩心腸,經常說『我希望給你機會回來自首』,但事實上你面對的這批人,如果他們危害國家安全,是比殺人放火更壞。他們既然已決定要走,又怎會打算回來?就算他說會回來你也不要信他,是佛口蛇心。」 黎棟國:「符合任何條件後保安局局長,可在任何時候發出這樣(指明潛逃者),你喜歡的話可等六個月後才出,你也可以在六個月內指明,為何這個階段我們要用麻繩綁着自己的手?」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其實很多的措施是真的公道,例如我們暫停某些專業資格,我們不是立刻剝奪措施,我們的心是希望你回來接受公平審訊,自然你回來後,每個措施都會在他回來後、上庭後有關措施會自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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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破1.15億元大麻案 一人被捕
【有線新聞】海關破獲歷來最大宗大麻案,市值約1.15億元,拘捕一人。 檢獲的懷疑大麻花重570公斤,以錫紙袋包裝。海關上月根據情報,搜查新界一個裝有500幾箱家庭電器的物流倉庫,搜出這批大麻花,拘捕53歲物流公司男東主。 海關說計及這宗案件,今年首兩個月已檢獲790公斤大麻,超越2021年全年774公斤,2023年的大麻檢獲量亦飆升至超過2,400公斤,海關將加強打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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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楊永杰指行動限制令每次延長僅一個月費時失事 鄧炳強:要平衡便利及人權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續第四日審議草案,有議員關注延長羈留14天是否足夠,當局說要平衡調查及人權保障,即使被捕人羈留期限後獲准保釋,亦會施加限制,但未計劃使用電子腳鐐等科技。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警方拘捕涉嫌違法人士後,若未能在48小時內檢控,可以向法庭申請延長羈留最多14天,有議員擔心時間太短。吳秋北:「他可能單單一個人,令整個社會或國家生靈塗炭,所以案件通常都是複雜、難以取證。香港這個標準是基於調查能力、本身的經驗,或參考他人英國如此、我們也如此?」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國安法至今實施3年,期間累積經驗,經驗總結告訴我們,相信14天應該足夠,都要平衡香港社會實際情況及對人權的保障。」 吳秋北:「過去有沒有『走犯』?」鄧炳強:「嘗試過48小時未能檢控,容許他們擔保外出,亦試過有人擔保外出時潛逃。第80及81條就保釋期間我們建議有行動限制令,限制他去甚麼地方、與甚麼人會面。」 當局形容行動限制令是一套組合拳,有效針對「踢保」,有議員提出會否考慮使用科技,減低潛逃風險。鄧炳強:「現階段我們未考慮設計一些電子設備、電子腳鐐,就是考慮目前香港情況、有關人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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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富邨六旬婦身體著火 跑出走廊求救後身亡 消息:煮食時燒著背部衣物
【有線新聞】香港仔華富邨發生奪命火警,一名63歲女子煮食時懷疑燒著衣物,當場不治。 遺體用綠色帳篷遮蓋,警員圍封調查。中午十二時半左右,華富邨華明樓12樓一名女子由單位衝出走廊,身體著火,鄰居替她淋水救火,她背部燒傷,救護員到場證實她已不治。 消息指,女子在單位內用煤氣爐明火煮食,背部衣物被燒著,跑出走廊求救。消防員在單位發現爐頭起火,將火撲熄後調查,政府化驗所亦派員到場蒐證,初步相信事件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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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CHAT|會展推纖維餐盒 梅李玉霞:4月起全面「走塑」
【有線新聞】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的新法例4月22日起實施,會展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梅李玉霞表示,會展將於今年4月起全面「走塑」。會展的餐廳及小食亭早於去年10月逐步轉用環保餐盒,預計一年可以減少使用超過93萬個不可以降解及回收的飯盒。 梅李玉霞表示,自2018年推出「減塑行動」,會展中心內的餐廳及小食亭已停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塑膠飲管,每年減少使用約170萬件即棄塑膠用品。至去年7月,更引入可重用不鏽鋼餐盒。根據數字顯示,截至2024年2月,已有10間主辦機構支持,使用了約2,000個可回重用不鏽鋼餐盒,減少使用2,000個即棄食物容器。 而為了進一步推動展覽會議業環保及減塑,去年10月會展中心已開始逐步轉用環保餐盒,包括可以自然分解的蔗渣餐盒、直接當廚餘回收的植物纖維餐盒。梅李玉霞表示,預計一年可以減少使用超過93萬個不可以降解及回收的飯盒。而會展中心將於今年4月起全面「走塑」。 另外,她提到,去年7月至12月,於會展中心舉行的所有活動總數,已回復至疫情前的84%水平,符合預期。而截至2024年1月,已有117個展覽確定於2024年內在會展中心舉行。當中3至6月期間舉行的大型商貿展包括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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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長沙灣金舖五旬女子扮顧客掠金飾 總值約四萬元
【有線新聞】長沙灣一名女子假扮顧客在金舖搶走兩件金飾,總值超過四萬元。 被搶走龍鳳鈪及金頸鏈原本擺放在飾櫃內,警員圍封現場調查。早上11時左右,一名年約50歲女子在青山道264號地下一間珠寶金行假扮顧客觀看金飾時,搶走一對龍鳳鈪及一條金頸鏈,其後逃去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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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周三立法會大會撤回兩議程 據悉讓路法案委員會加會 林哲玄:無人要求
【有線新聞】立法會加速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明日繼續開會逐條審議草案,周三的大會更罕有撤回部分議程。據了解,是要讓路給法案委員會加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上周五在立法會首讀後,法案委員會截至周一開了14次會,討論了28小時,周二再加開4次會,時間相撞的其他會議都要取消讓路。 星期三立法會大會,發展局局長撤回恢復二讀辯論修《訂水務設施條例》,民建聯梁熙和醫療衞生界林哲玄亦撤回議員議案。屆時大會只須處理六項口頭質詢,和首二讀印花稅條例修訂議,預計能即日完成,翌日毋須續會。發展局解釋,撤回是為仔細覆核草案,確保與其他法例措詞一致。 同樣撤回議案的林哲玄說,近日見到政府有意調整醫療收費,認為不再是合適時間,提出醫療融資改革,強調無人要求他讓路,「過去數天大家焦點不在其他事項,而是在(23條)立法上,現時我覺得要討論其他議題,尤其是我希望認真詳細討論,未必是合適時候。如果你覺得聚焦(23立法)、大家不能分心討論其他議題,就等於讓路,這就是,但我心中不是」。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估計,與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指23條立法急切,以及西方勢力加大力度阻撓23條立法有關,「今次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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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元乘車優惠|陳健波倡每月派定額津貼 張欣宇:依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
【有線新聞】預算案提出檢討2元乘車優惠,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提出改為每月發放定額津貼。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可根據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以及加強打擊濫用。 預算案提出檢討2元乘車優惠及公共交通補貼計劃。面對過千億財赤,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建議為計劃「封頂」,政府改為每年發放3,000至5,000元交通津貼,以方便計算補貼金額。 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例如我舉一個極端例子,愉景灣往中環(政府)會補貼50多元,一程就50多元,來回都百多元,數目非常大。這些是類似例子,因為有些很多都20多元一程,一補貼政府開支便相當大 。」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亦認同計劃有需要檢討面對「長車短搭」問題,他提出以全港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相信有助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新界北(香港新方向)張欣宇:「例如(全港)乘客乘巴士的平均票價是8元,我們去補回每程差額,而非單獨計算每程車費。以整體全港市民平均乘車的車費計算補貼金額,這樣就不需要去特別計算(車程)是長還是短。」 另外,運輸署過去多月發現逾6,000宗懷疑違規使用2元乘車優惠,卻只有兩宗交由警方處理。張欣宇指公共交通工具可效法港鐵引入定額罰款,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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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警方可申令禁諮詢個別律師 政府:防通風報信 稱僅暫緩基本法賦予權利
【有線新聞】會議亦審議到條文禁止國安被捕人在羈留期間諮詢個別律師,以至被拘捕後48小時內不可諮詢任何律師。政府說限制是防止通風報信,加速危害國家安全。 根據基本法,所有香港居民都有權選擇律師,保護合法權益。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第76條列明,如果某人因犯危害國安的罪行被捕,警方如果能證明他諮詢個別律師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妨礙司法公正等,就有權向裁判官申請禁止被捕人在羈留期間諮詢個別律師,甚至律師行。 新界西北(民建聯)周浩鼎:「為何在羈留調查期間有這限制,但當上庭時或後續期間沒這限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中心思想是那律師,你不是真心要諮詢使用法律服務,其實是利用這機會毀滅證據、通風報信、妨礙別人工作,甚至叫別人加速危害國家安全工作。目的是很狹窄,針對羈留期間做。」 進出口界(民建聯)黃英豪:「(條例)只針對律師事務所,既沒寫大律師,也沒寫大律師事務所。現在的律師行也有相當部分是有限合伙,一人做事一人當。為何一個律師有問題,你全間律師行也不准諮詢?」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事務律師與大律師有分別。大律師即使在同一事務所也是個別行事,但在事務律師行,確實作為整體之間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