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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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海關破1.15億元大麻案 一人被捕
【有線新聞】海關破獲歷來最大宗大麻案,市值約1.15億元,拘捕一人。 檢獲的懷疑大麻花重570公斤,以錫紙袋包裝。海關上月根據情報,搜查新界一個裝有500幾箱家庭電器的物流倉庫,搜出這批大麻花,拘捕53歲物流公司男東主。 海關說計及這宗案件,今年首兩個月已檢獲790公斤大麻,超越2021年全年774公斤,2023年的大麻檢獲量亦飆升至超過2,400公斤,海關將加強打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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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楊永杰指行動限制令每次延長僅一個月費時失事 鄧炳強:要平衡便利及人權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續第四日審議草案,有議員關注延長羈留14天是否足夠,當局說要平衡調查及人權保障,即使被捕人羈留期限後獲准保釋,亦會施加限制,但未計劃使用電子腳鐐等科技。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警方拘捕涉嫌違法人士後,若未能在48小時內檢控,可以向法庭申請延長羈留最多14天,有議員擔心時間太短。吳秋北:「他可能單單一個人,令整個社會或國家生靈塗炭,所以案件通常都是複雜、難以取證。香港這個標準是基於調查能力、本身的經驗,或參考他人英國如此、我們也如此?」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國安法至今實施3年,期間累積經驗,經驗總結告訴我們,相信14天應該足夠,都要平衡香港社會實際情況及對人權的保障。」 吳秋北:「過去有沒有『走犯』?」鄧炳強:「嘗試過48小時未能檢控,容許他們擔保外出,亦試過有人擔保外出時潛逃。第80及81條就保釋期間我們建議有行動限制令,限制他去甚麼地方、與甚麼人會面。」 當局形容行動限制令是一套組合拳,有效針對「踢保」,有議員提出會否考慮使用科技,減低潛逃風險。鄧炳強:「現階段我們未考慮設計一些電子設備、電子腳鐐,就是考慮目前香港情況、有關人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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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華富邨六旬婦身體著火 跑出走廊求救後身亡 消息:煮食時燒著背部衣物
【有線新聞】香港仔華富邨發生奪命火警,一名63歲女子煮食時懷疑燒著衣物,當場不治。 遺體用綠色帳篷遮蓋,警員圍封調查。中午十二時半左右,華富邨華明樓12樓一名女子由單位衝出走廊,身體著火,鄰居替她淋水救火,她背部燒傷,救護員到場證實她已不治。 消息指,女子在單位內用煤氣爐明火煮食,背部衣物被燒著,跑出走廊求救。消防員在單位發現爐頭起火,將火撲熄後調查,政府化驗所亦派員到場蒐證,初步相信事件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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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政經CHAT|會展推纖維餐盒 梅李玉霞:4月起全面「走塑」
【有線新聞】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的新法例4月22日起實施,會展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梅李玉霞表示,會展將於今年4月起全面「走塑」。會展的餐廳及小食亭早於去年10月逐步轉用環保餐盒,預計一年可以減少使用超過93萬個不可以降解及回收的飯盒。 梅李玉霞表示,自2018年推出「減塑行動」,會展中心內的餐廳及小食亭已停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塑膠飲管,每年減少使用約170萬件即棄塑膠用品。至去年7月,更引入可重用不鏽鋼餐盒。根據數字顯示,截至2024年2月,已有10間主辦機構支持,使用了約2,000個可回重用不鏽鋼餐盒,減少使用2,000個即棄食物容器。 而為了進一步推動展覽會議業環保及減塑,去年10月會展中心已開始逐步轉用環保餐盒,包括可以自然分解的蔗渣餐盒、直接當廚餘回收的植物纖維餐盒。梅李玉霞表示,預計一年可以減少使用超過93萬個不可以降解及回收的飯盒。而會展中心將於今年4月起全面「走塑」。 另外,她提到,去年7月至12月,於會展中心舉行的所有活動總數,已回復至疫情前的84%水平,符合預期。而截至2024年1月,已有117個展覽確定於2024年內在會展中心舉行。當中3至6月期間舉行的大型商貿展包括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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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長沙灣金舖五旬女子扮顧客掠金飾 總值約四萬元
【有線新聞】長沙灣一名女子假扮顧客在金舖搶走兩件金飾,總值超過四萬元。 被搶走龍鳳鈪及金頸鏈原本擺放在飾櫃內,警員圍封現場調查。早上11時左右,一名年約50歲女子在青山道264號地下一間珠寶金行假扮顧客觀看金飾時,搶走一對龍鳳鈪及一條金頸鏈,其後逃去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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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周三立法會大會撤回兩議程 據悉讓路法案委員會加會 林哲玄:無人要求
【有線新聞】立法會加速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明日繼續開會逐條審議草案,周三的大會更罕有撤回部分議程。據了解,是要讓路給法案委員會加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上周五在立法會首讀後,法案委員會截至周一開了14次會,討論了28小時,周二再加開4次會,時間相撞的其他會議都要取消讓路。 星期三立法會大會,發展局局長撤回恢復二讀辯論修《訂水務設施條例》,民建聯梁熙和醫療衞生界林哲玄亦撤回議員議案。屆時大會只須處理六項口頭質詢,和首二讀印花稅條例修訂議,預計能即日完成,翌日毋須續會。發展局解釋,撤回是為仔細覆核草案,確保與其他法例措詞一致。 同樣撤回議案的林哲玄說,近日見到政府有意調整醫療收費,認為不再是合適時間,提出醫療融資改革,強調無人要求他讓路,「過去數天大家焦點不在其他事項,而是在(23條)立法上,現時我覺得要討論其他議題,尤其是我希望認真詳細討論,未必是合適時候。如果你覺得聚焦(23立法)、大家不能分心討論其他議題,就等於讓路,這就是,但我心中不是」。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估計,與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指23條立法急切,以及西方勢力加大力度阻撓23條立法有關,「今次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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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元乘車優惠|陳健波倡每月派定額津貼 張欣宇:依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
【有線新聞】預算案提出檢討2元乘車優惠,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提出改為每月發放定額津貼。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可根據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以及加強打擊濫用。 預算案提出檢討2元乘車優惠及公共交通補貼計劃。面對過千億財赤,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建議為計劃「封頂」,政府改為每年發放3,000至5,000元交通津貼,以方便計算補貼金額。 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例如我舉一個極端例子,愉景灣往中環(政府)會補貼50多元,一程就50多元,來回都百多元,數目非常大。這些是類似例子,因為有些很多都20多元一程,一補貼政府開支便相當大 。」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亦認同計劃有需要檢討面對「長車短搭」問題,他提出以全港市民平均車費計算補貼,相信有助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新界北(香港新方向)張欣宇:「例如(全港)乘客乘巴士的平均票價是8元,我們去補回每程差額,而非單獨計算每程車費。以整體全港市民平均乘車的車費計算補貼金額,這樣就不需要去特別計算(車程)是長還是短。」 另外,運輸署過去多月發現逾6,000宗懷疑違規使用2元乘車優惠,卻只有兩宗交由警方處理。張欣宇指公共交通工具可效法港鐵引入定額罰款,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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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警方可申令禁諮詢個別律師 政府:防通風報信 稱僅暫緩基本法賦予權利
【有線新聞】會議亦審議到條文禁止國安被捕人在羈留期間諮詢個別律師,以至被拘捕後48小時內不可諮詢任何律師。政府說限制是防止通風報信,加速危害國家安全。 根據基本法,所有香港居民都有權選擇律師,保護合法權益。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第76條列明,如果某人因犯危害國安的罪行被捕,警方如果能證明他諮詢個別律師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妨礙司法公正等,就有權向裁判官申請禁止被捕人在羈留期間諮詢個別律師,甚至律師行。 新界西北(民建聯)周浩鼎:「為何在羈留調查期間有這限制,但當上庭時或後續期間沒這限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中心思想是那律師,你不是真心要諮詢使用法律服務,其實是利用這機會毀滅證據、通風報信、妨礙別人工作,甚至叫別人加速危害國家安全工作。目的是很狹窄,針對羈留期間做。」 進出口界(民建聯)黃英豪:「(條例)只針對律師事務所,既沒寫大律師,也沒寫大律師事務所。現在的律師行也有相當部分是有限合伙,一人做事一人當。為何一個律師有問題,你全間律師行也不准諮詢?」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事務律師與大律師有分別。大律師即使在同一事務所也是個別行事,但在事務律師行,確實作為整體之間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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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楊永杰倡用電子腳鐐等減潛逃風險 鄧炳強:現階段未考慮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警方可以對保釋人士申請「行動限制令」,有議員關注會否考慮使用科技減低潛逃風險。 九龍中(A4聯盟)楊永杰:「在保釋期間如果成功潛逃,可能他面對風險比你拘捕再加一年監禁都小,他會想盡辦法潛逃。如果你指明居住一個地方,會否考慮如在早一兩節黃英豪議員提到,考慮一些電子設備,例如用電子腳鐐去監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現階段我們未考慮設計一些電子設備、電子腳鐐,就是考慮目前香港情況、有關人權情況,現階段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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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天文台:大嶼山發生2.0級地震 接獲逾10市民報告 震動維持數秒
【有線新聞】天文台表示,香港大嶼山今午(11日)發生一次黎克特制2.0級地震。天文台接獲超過10名市民報告,表示感到輕微震動,震動維持數秒。 發言人表示,香港天文台地震網絡偵測到市民報告的本地有感地震,經初步分析,證實在今午1時22分香港大嶼山發生一次黎克特制2.0級地震,震中位於北緯22.27度,東經113.98度附近,即香港天文台之西約20公里(即距離香港之西約20公里),震源深度約10公里。 天文台:接逾10市民報告 震動維持數秒 發言人指,接獲超過10名市民報告,表示感到輕微震動,震動維持數秒。初步分析顯示本港的地震烈度為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的第III(三)度,即室內有感。類似小型貨車駛過的振動。 根據天文台資料顯示,香港有感地震的震中位置大部分都在香港以外地區,例如台灣、南海北部、廣東河源及陽江、粵閩交界、北部灣以及菲律賓等。震中位於香港境內的地震只佔少數,自1979年香港短週期地震台網投入運作以來,例子包括1983年在米埔(1次), 1982年(2次)與 1995年(3次)在大嶼山以東海域,2014年(1次)在大欖涌水塘附近,及2019年(1次)在長洲附近。而這些地震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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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屯門嬰屍案|涉案男女沒申保釋 柙至6月再訊
【有線新聞】屯門玻璃瓶藏嬰屍案,涉案男女被告提堂,二人無申請保釋,還柙候審。 24歲的倉務員林梓漢及22歲的公關周櫻鏵由警車押到粉嶺裁判法院,二人各自被控告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指他們分別在天水圍廈村及屯門啟民徑美恒樓一個單位,阻止埋葬一具男嬰屍體。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比對男嬰與被告的基因,案件押後至6月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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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11日
23條|警方可申令禁諮詢律師行 政府:要有很強理據才獲批
【有線新聞】有議員亦關注警方有權向裁判官申請禁止被捕人諮詢個別律師,甚至律師行。政府解釋同一律師行內,事務律師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但強調要有很強的理據,申請才會獲批。 進出口界(民建聯)黃英豪:「只針對律師事務所,既沒寫大律師,也沒寫大律師事務所。現在的律師行也有相當部分是有限合伙,一人做事一人當。為何一個律師有問題,你全間律師行也不准諮詢?」 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事務律師與大律師有分別。大律師即使在同一事務所也是個別行事,但在事務律師行,確實作為整體之間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我們不排除有情況是整間律師行可能有需要限制諮詢的情況。要警方向裁判官提出較強的理據,裁判官要信納真的有理據這樣做才會限制不容許見整間律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