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李家超:沒增特首權力 「個別案件」交國安委再決定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李家超歡迎及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他認為釋法沒有增加特首的權力,又說會由國安委決定黎智英案是否可以讓海外律師參與。
主動提請釋法的李家超,首先感謝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條文作出解釋。釋法明確指出特首有權就國安案件問題發出證明書,李家超認為沒有增加到他的權力,亦不是凌駕法官。李家超:「行政長官掌握到的事實及資料,從而去判斷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又或者有關資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這個是行政長官決定。而這個決定權力,其實在港區國安法頒令實施時已經在條文內清楚說明了,所以這個在今次釋法在這方面沒有增加任何行政長官的權力。」
至於黎智英到底可否聘用海外大律師為他辯護,李家超就說釋法只是處理法律原則,而不是個別案件,最終要交給由他擔任主席的國安委作決定。李家超:「國安委是由行政長官作為主席,但國安委所作的決定也是國安委的整體決定,不是一個人的決定,一定是充分考慮所有在委員會掌握的資料和一些實際情況,最後作出判斷和決定。」
他強調不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仍歡迎海外律師參與,又說會履行基本法23條責任,盡早完成國家安全本地立法及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國安法實施遇到的法律問題。
至於黎智英的案件是否可以聘請海外律師辯護,李家超就指今次釋法涉及原則而非個別案件,個別案件應該要交由國安委研究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