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國安案|陳沛敏等六人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張劍虹列黎智英案控方證人
(C)APPLE-1900(TUE)+(C)APPLE PKG
蘋果國安案|陳沛敏等六人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張劍虹列黎智英案控方證人
【有線新聞】《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等6名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情指他們串謀創辦人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發表政治主張,要求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至於黎智英的案件下星期開審,庭上透露張劍虹會做控方證人。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反恐特勤隊荷槍實彈戒備,他們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說6名被告串謀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作為發布煽動內容的平台,要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控方列舉161篇文章作為證據,被告有份撰寫、授權或發布以新聞報道、評論、宣傳等方式達到政治目的,犯案時間由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橫跨《國安法》實施前後,其間《蘋果日報》賣出近7,000萬份,80萬人付費訂閱網上版。
控方逐一分析被告的角色,黎智英會與張劍虹及其他被告召開飯盒會,討論內容及給予指示。張劍虹作為社長,角色在黎智英之下,負責出版政策、財政、訂閱等整體運作;日常的編採決定由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負責,他們每日要開初會、編前會議決定報道內容,報紙印刷後還有鋤報會檢討,每個星期二開策劃會,決定要跟進的故題和事件;馮偉光是英文版編輯,亦有以盧峯的筆名寫評論;楊清奇是主筆,以李平的筆名寫社論,亦負責審稿。
2014年佔領行動起,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發表政治主張,他自己亦有參與抗爭,6名被告當時已經與他串謀。到2019年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社會有激烈辯論,《蘋果日報》發表煽動性文章左右公眾意見,針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自6月9日起衝突愈演愈烈,蘋果日報再發布文章對抗政權,煽動仇恨警方執行職務,以及提倡攬炒,疫情期間,情況亦一樣。
在《國安法》實施前後,《蘋果日報》持續要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條例生效首日,《蘋果日報》譴責《國安法》是惡法,破壞一國兩制,直至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被捕,《蘋果日報》繼續出版支持他們的不合法活動。
案情形容黎智英是主腦,六名被告透過他們在《蘋果日報》的角色與黎智英串謀,一些外部勢力、尤其是美國的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包括推動香港有關的法案,提供平台讓反對中央的人推動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