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外聘大律師發信 要求承諾維護國安法、不從事危害國安行為
【有線新聞】律政司首度要求所有外聘大律師承諾維護《國安法》,不會從事危害國安行為,最遲下月5日簽妥文件。律政司暫時未回應事件。
律政司一直沿用外聘制度協助檢控工作,去年外判的上訴案件有37宗,刑事審訊案件就共有1,143宗。
律政司向這班外聘大律師發信,說為確保高質素專業表現,要求他們作出承諾,包括遵從《國安法》。信中引述用《國安法》第六條:「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提醒外聘大律師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另外,履行檢控工作時要嚴格保密,遵守「保密協定」,在未有律政司司長書面批准下,不准向任何人洩露任何涉及案件的指示和文件等資料,亦要確保自己與檢控工作不會牽涉利益衝突,以免惹人懷疑。所有外聘大律師最遲下月5日要簽妥文件,交回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