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迴廊丨大角咀逆子弒親案 兩陪審員難忍殘肢照退出 法庭重組陪審團丨附出任及豁免資格
《正義迴廊》上映後一直好評如潮,劇組日前更宣佈突破3,000萬票房成績,成為港產三級片票房第3位,實在可喜可賀。在劇中,由葉蘊儀、鍾雪瑩等九位不同背景的市民組成陪審團,在休息室探討案件對錯及何為正義。在現實中的「大角咀逆子弒親案」,原來當年有兩名陪審員因難忍殘肢照而退出,隨後法庭需要重組9人陪審團,才得以順利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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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難忍殘肢照片退出
《正義迴廊》改編自2013年一宗轟動全港的「大角咀逆子弒親案」,由楊偉倫飾演兇手張顯宗,麥沛東飾演同黨唐文奇,於大角咀寓所內殺害父母,並進行肢解。當年,法庭先選出3男4女組成七人陪審團,然而一名女陪審員在經過3日審訊後,表示自己對案情「十分關注」(very concern),並不適合繼續擔任陪審,所以要求主審法官司徒冕批准退出。
到第4日審訊時,兩名遇害者的殘肢被呈上法庭供陪審員傳閱,包括一截經冷藏的手掌、部份手臂、一隻腳掌,以及其他經切割後難以辨認的皮肉。直至第7日,有陪審員表示因為證物影響,導致心理情緒受到困擾,並在醫生證明下提出退出審訊。在控辨雙方討論後,認為只有5人的陪審團並不能繼續運作,於是宣佈解散,並為各陪審員須聽取恐怖證供感到抱歉,故終身豁免7人任陪審員。
法庭重組九人陪審團
案件被押至2015年2月23日再審訊,法庭重新選出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而今次沒有陪審員退出。最後首被告周凱亮以8比1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次被告謝臻麒則以9比0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承認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判監一年,扣除審理案件時被羈押的兩年,當庭釋放。
陪審員人人有機會出任?
根據《陪審團條例》,任何符合以下條件的香港居民都有機會出任陪審團:
【1】年齡21歲以上,65歲以下
【2】精神健全,沒有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審員的情況,如失明、失聰或其他無行為能力
【3】具有良好品格
【4】知識足以明白法律程序進行時採用的語言(即中文及英文)
豁免出任陪審員名單
以下人士可獲豁免出任陪審員:
【1】行政會議或立法會議員及其法律顧問、太平紳士
【2】法官、裁判官及其配偶
【3】感化主任
【4】法律援助署、破產管理署或知識產權署人員
【5】警務處、入境處、海關、消防處、懲敎署、飛行服務隊任何公職人員
【6】廉政公署任何人員
【7】見習或學徒職級的公職人員
【8】執業大律師及律師,以及其文員
【9】註冊醫生、牙醫、獸醫
【10】報章編輯及職員
【11】藥劑師、化驗師
【12】神職人員、修道會成員
【13】全日制學生
【14】持牌領港員,以及任何船舶的船長及船員
【15】機師、領航員、無線電操作員及其他全職機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