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18人簽逾80萬元合約 健身中心8董事職員威嚇性營業行為罪成
【有線新聞】8名健身中心董事及職員強迫18人簽署超過80萬元合約,承認串謀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等共25項罪名,7人判監4至27個月,一人判社會服務令。
涉案的S.M.L Studio已經停業。案情指當事主表明不購買合約,被告會以不同方式威嚇,例如打頭、粗言穢語指罵、要求事主拍片聲明自願購買,否則不准離開。
法官說被告犯案手法純熟,涉及非法禁錮、恐嚇等,對服務業造成不良影響,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並下令向事主賠償合共約70萬元。
海關說今次判刑是自2013年修例以來最重,相信已警示業界的不良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