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據悉康文署、機電署等被查有否疏忽 調查小組索取文件須獲律政司批准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事故,政府調查意外工作小組成員說部分文件在警方手上、無法查閱。據了解,警方要得到律政司批准才能將文件交給小組,出事的螢幕實際重500公斤,主辦方向康文署申報是500磅,警方掌握的文件又怎樣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方全力調查中,由於我們不排除未來的調查,可能有一些檢控情況出現,很多細節不方便在此討論。」
小組成員、工程師學會代表司徒家成早前就說螢幕的文件在警方手上,他無法查閱確認。據了解小組的成員,警方都要調查,例如康文署、機電署及勞工處等有否疏忽,如果小組向警方索取文件必須得到律政司批准。不過小組仍然可自行向主辦方及各個承辦商索取資料。
消息又指,現時只欠意外時在台上的MIRROR成員呂爵安及盧瀚霆未錄取口供,警方下一步會將口供及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整合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