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貪案終極上訴失敗
【有線新聞】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貪案終極上訴失敗,即時判監12年,成為大馬史上第一位被監禁的前總理。
經過近一星期審訊,69歲的納吉布到聯邦法院聽取終極判決。納吉布一方這日要求將首席大法官免職,但不成功。5名法官之後一致裁定維持納吉布濫權、背信和洗黑錢7項罪名成立,成為大馬首位被定罪前總理。
在刑期同期執行下,他需入獄12年,罰款2億1000萬令吉,折合逾3億6000萬港元。法官指辯方前後矛盾,未能提出合理疑點,量刑亦非過重。
納吉布代表律師鄭寶德:「我們當然非常難過,因為我們上訴失敗。」
納吉布即時入獄,還柙至吉隆坡南面的監獄。他指自己是不公義的受害者,面對司法不公感覺非常惡劣。
納吉布09年起擔任馬來西亞總理,被指在任內挪用國家「一馬發展」基金,並將部分款項轉入私人戶口。他2020年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納吉布早前兩度上訴被駁回。
由於今次是終極上訴,根據當地條例,納吉布喪失議員資格,並在出獄後五年內不得參選,預料納吉布將尋求赦免。如果他無法獲最高元首的赦免,將無法參加下屆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