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控方指42名被告有份促成顛覆政權 部分人曾簽署聲明 同意否決預算案
【有線新聞】案中其餘42名被告,控方指他們有份促成顛覆政權,當中認罪的24人,大部分簽署過聲明書指參選是要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控方在案情提到除了籌辦初選的5名被告,其餘42人都是明知初選意圖而參與,有份促成計劃,當中打算認罪的24名被告大部分人都簽署或發布過一份「墨落無悔、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聲明由被告梁晃維、張可森和鄒家成起草,呼籲拒絕支持抗爭意志飄忽不定的參選人。聲明亦提到參與初選的人認同五大訴求,並同意要迫使特首回應,手段包括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
不是所有被告有簽聲明書,當中胡志偉、尹兆堅、毛孟靜及岑子杰就沒有簽署,但控方說他們都同意初選的協調機制。案情亦列出各被告的參選政綱,包括要「攬炒」,跟港共政權甚至中共抗爭,力抗國安惡法,打議會線、國際線等。參選後被告利用社交平台、集會,接受本地、國際媒體訪問等宣傳初選,直至初選結束,黃之鋒等部分當選者出席記者會時,再次重申堅定不移對抗政府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