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回應裁決 表明藐視偏離法治之法庭、指定法官
【有線新聞】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被律政司加控四項藐視法庭罪,法官批評他聯同丹麥政客欺騙法庭,損害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裁定罪成,擇日判刑。
許智峯離港前面對的控罪包括:在2019年屯門遊行,涉嫌要求刪去拍攝示威者容貌的片段、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亦被控在立法會內會衝突,投擲發臭盆栽;許智峯前年潛逃海外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呼籲投白票,被廉政公署起訴;他亦在社交平台透露被警方國安處指控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面對19項控罪、正被通緝。
律政司申請加控他四項藐視法庭罪,指他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他完成外訪後會回港受審,但沒有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法官陳慶偉說許智峯與丹麥政客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策劃離港,所謂的訪問只是煙霧彈。他不單違反保釋條件,更故意缺席法庭聆訊,屬有計劃犯案,批評他欺騙法庭、潛逃外國,損害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裁定罪成、擇日判刑。
律政司在庭上要求法官再向許智峯頒發通緝令,但法官認為沒有需要。
許智峯在社交平台回應裁決,說本案是源於其他案件中,政權對他「莫須有」的指控,表明藐視偏離法治的香港法庭以及國安法指定法官,他絕無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