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主要成份列毒品周五刊憲 保安局重新命名:太空油毒品 有線新聞 2025年02月12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政府於星期五刊憲,將「太空油」的主要成份依托咪酯及其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刊憲後立即生效。 保安局同時將「太空油」重新命名為「太空油毒品」,明確告知公眾其毒性和禍害,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則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保安局禁毒處和教育局將於二月底在學校聯合舉辦反「太空油毒品」周,透過講座、影片和戲劇表演防止「太空油毒品」在青少年中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