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患乳癌排期化療 僱主聞言深夜解僱趕出屋 協會:違反歧視條例
【有線新聞】有外傭患癌後投訴被無理解僱,有協助外傭的組織說去年收到13宗相關求助,希望政府加強對僱主的宣傳,保障外傭的權益。
菲傭Noelyn去年4月發現患上乳癌二期,她指僱主同意她做手術,但若接受化療便不再僱用她,「我說我的化療已經安排好時間,突然她說不想再見到我,要求我收拾東西走、在深宵時分。」
Noelyn和僱主的合約2023年8月開始,簽約前僱主沒有要求她身體檢查,原定合約期兩年,但僱主去年8月無故解僱她。沒有了外傭的身份,在公立醫院接受化療由每次80元增加至每次6,000元,她已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投訴。
協助外傭的組織指,去年有13宗外傭疑因病被解僱的個案,質疑僱主對外傭的權益了解不足。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幹事Anan:「我也試過網上搜尋,但從來沒有見到平機會有回應這些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很多僱主出的主意我都認為有機會違反勞工法例、違反歧視條例。」
有僱主協會建議,如碰上同類型事件可先向勞工處求助,聘請外傭前應為其安排身體檢查。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不要以為傭人在香港做了10至20年,因為某些情況不做而沒有索取驗身報告,因為你不知道上一手僱主為甚麼跟她終止合約,僱主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以為沒有問題。驗身報告都是僱主付款的,千萬不要節省這些錢。」
平機會提醒,僱主若因殘疾而解僱僱員有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2022年至2024年間平機會收到31宗外傭相關投訴。勞工處回應時表示,過去三年處理涉及外傭在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的申索聲請個案共22宗,同期沒有檢控僱主違反《僱傭條例》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