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基礎設施|保安局:草案大致釋除業界疑慮 重申不公開潛在營運者名單
【有線新聞】《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有議員關注第三方公開營運者名單有否刑責,保安局稱草案未有規管,會審視現行法例是否適用,又說草案已大致釋除業界疑慮。
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上,有議員關注會否公開關鍵基礎設施潛在營運者名單,保安局重申基於保安理由不會公開。吳傑莊:「假設有人將名單公開、甚至放在網上,這些人士或這些做法會否有刑責?」保安局副秘書長王秀慧:「如果他們披露,暫時不是我們條例要針對的對象,我們可能要看看會否透過現時其他刑事條例,為何他們能不合法地獲取到一些資料。」
條例要求營運者保障基礎設施,違規最高罰款500萬元;若設施遇到事故,需要在時限內報告。保安局強調,最新方案已大致釋除業界疑慮,王秀慧:「他們都擔心會否事無大小都要匯報,匯報的要求是其中一個頗主流意見,我們在條例中都修訂了、放寬報告的時限,嚴重事故是12小時,其他是48小時。這方面我們透過諮詢會與業界溝通,都沒有其他意見覺得有擔心。」
馬逢國:「微軟曾經出現全球死機,數天前德國數個機場因為電腦系統故障、影響機場運作,我們如何處理?因為不能即時判斷引發事故的成因,是否法例規管的範疇?」王秀慧:「可能營運者已忙於處理情景,未能顧及即時了解原因。在這情況下,專員、專責辦公室可以主動作出查詢,以期盡快了解情況或作出指示。」
保安局又說日後會訂立《實務守則》,提醒營運者採購零部件時須考慮國安風險,避免受地緣政治和外國制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