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辯方質疑警員口供「照抄」同僚 誇大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時長
【有線新聞】明愛醫院及口岸爆炸案續審,辯方繼續盤問警員溫文鏡,質疑他誇大自己觀看閉路電視片段的時長,又指他的口供是「照抄」其他警員,溫文鏡否認以上説法。
部份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李嘉濱負責製作和放置炸彈以及租用單位。辯方盤問負責搜證及查問李嘉濱的警員溫文鏡,他否認在旺角警署要求李嘉濱脫衣全裸搜身,之後另一名警員陳國威為李嘉濱的錄影會面作事前準備,溫文鏡則留在監控室,直至錄影前10分鐘才進入房間。
辯方指,警員陳國威曾要求李嘉濱不要找律師或聲稱不適而無法進行錄影會面,否則「玩嘢嘅蝕底係你」,又向李嘉濱稱調查方向由警方決定,如果李嘉濱配合會擔保其女友安全,溫文鏡不同意。另外溫文鏡確認用了七個月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辯方質疑說法誇大,溫文鏡否認,但同意會快進或重複觀看片段10小時的片段,不一定要用10小時去看。
辯方又指,溫文鏡的部分口供用字和標點符號與陳國威的口供一模一樣,質疑他照抄其他人的口供,溫文鏡解釋,他平日習慣以第三人稱寫調查報告,自己稱為「偵緝警員11632」,所以將報告內容轉錄成口供時有時會忘記轉為用「我」來稱呼自己,他又否認照抄陳國威的口供。
控方預計盤問警員溫文鏡後,月底可完成被告李嘉濱的案情,案件星期五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