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私家車衝撞小學生案 被告罪成判死緩 有線新聞 2024年12月23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湖南常德私家車衝撞小學生案件,司機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 事發在上月19日,被告黃文因投資虧損等原因,為了發洩情緒,在湖南常德市一間小學附近駕駛私家車加速撞向人群,下車後再攻擊市民,導致多人受傷,包括18名小學生。案件在湖南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指黃文選擇無辜小學生作為主要犯案對象,並在學生回校的高峰時段犯案,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裁定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