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鄧嘉民暴動等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官:黑衣人非完全無辜
【有線新聞】2019年元朗721事件,白衣人鄧嘉民暴動等罪罪成,判囚4年1個月。法官說社會安寧受損的程度是判刑焦點,被告到場鼓勵了更多人參與暴動 。
鄧嘉民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被控2019年7月22日凌晨 在元朗港鐵站一帶參與暴動。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引述辯方求情指,一班原居民當時只想支持政府,阻止年輕人入村,因此帶備寫有「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發泡膠板,強調鄧嘉民不是搞手,也不是一開始就手持武器、投擲地盤燈、木棍等都不是有預謀的。
法官判刑指,當晚黑衣人湧入元朗,戴着口罩、手持雨傘在英龍圍村口聚集並非巧合,也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準備了藤條和木棍,是有預謀行事,認為白衣人當晚襲擊黑衣人造成仇恨、欺凌、滅聲,白衣人應該找警方處理,而非「私了」。
法官又解釋,判刑焦點在於社會安寧受破壞的程度,即使沒有證據顯示有黑衣人因為鄧嘉民受傷,但他身處現場,鼓勵了其他人參與暴動,考慮到暴動的規模和時間、沒有受傷紀錄等,決定以4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鄧嘉民同意控方整體案情,節省了法庭時間和資源以及熱心元朗公益事業,酌情減刑至4年1個月。
法官指庭上很多都是被告的家人和朋友,因此特別請法庭傳譯為公眾人士翻譯判刑。721事件至今共有9名白衣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