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私人泳池公開請無牌救生員 工作期間可玩手機? 業界怒斥:愈來愈混亂
人命悠關的工作,除了抱有使命感外,更需要專業及嚴格訓練。《一線搜查》近日就接獲觀眾報料,指有私人泳池公開聘請無牌救生員,當中不但列明無需拯溺牌,更可以工作期間低調玩手機。
救生員阿成向《一線搜查》表示,自己大約在4至5年前入行,獲泳池判頭招攬,時薪為55元,「佢(泳池判頭)話工作職責係坐係泳池到,咩都唔使做,望住啲人游水得喇。對比我出面返嘅兼職,可能得$40幾$50一個鐘,但做救生員可以有$55一個鐘,仲要坐係到唔使做喎,咁我咪去返工囉。」
他又指,當時自己並無救生員牌照,而泳池判頭亦未有提申請條件或面試,而是直接詢問他能否上班。「到我真係返工時候,佢就俾咗一張事先整好嘅證件,唔係我個名,咁就去登記返工。」他又說,幸好工作期間並無發生意外,現在回想起,如果當時真的發生意外,而自己亦不具備專業知識救人,可能會造成沒法挽救的後果。
作為泳池公司二判的阿King表示,曾經亦遇過立心不良的人士,向他自薦做救生員,「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曾經試過請一個救生員,佢俾咗救生章同身份證我哋,跟住7月份由拯溺總會核實身份,9月份對方先俾結果我哋,但嗰個無牌救生員已經返咗(工)兩個月,我哋都有報警處理。」
「拯溺總會核實一個救生章係25元一個,今年10月份時更將核實金額提升至每個300元,令到我哋業界百上加斤。」阿King批評業界愈來愈混亂,認為拯溺總會應該作出改善措施, 包括公開資料,讓泳池公司能夠即時核實救生章,「其實泳總都做到,點解拯總做唔到?」
大律師李健志表示,在《泳池規例》中說明,所有泳池內的救生員必須持有效的拯溺章或拯溺牌照,否則泳池持牌人會有刑責。市民如果使用假冒救生員牌照欺騙泳池持牌人或判頭,從而獲聘請的話,已經觸犯使用虛假文書,最高刑罰判監14年。
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表示,救生員人手非常不足,市面上充斥很多無牌救生員。他認為要解決問題,必須建立有效而快捷的查冊系統,然而當中需要有牌救生員的資料庫,涉及私隱條例,目前拯溺總會亦正與私隱專員公署研究推出新措施,要求救生員考核時簽署條款允許查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