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印發試點工作方案 允許外商在9省市設外商獨資醫院 有線新聞 2024年11月2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國家衛健委等4部門印發試點工作方案,允許外商在試點城市設立獨資醫院。 方案明確允許外商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等9省市設立外商獨資醫院,投資者需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醫院的類別可為綜合醫院、專科醫院或康復醫院,但不得設立精神病醫院、血液病醫院或中醫醫院等;醫院的診療科目亦不得血液內科。另外,醫院可聘用外國或港澳台醫護短期執業,但內地人員佔比不得少於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