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盧寵茂:讓末期病人更大自主 與安樂死截然不同
【有線新聞】立法會三讀通過預設醫療指示條例草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認為是晚期照顧服務的里程碑,讓末期病人有更大自主權,議員希望政府做好宣傳教育。
被稱為「平安三寶」之一的預設醫療指示,是指容許18歲或以上有精神能力的人士,在指明情況下拒絕使用呼吸機、強心藥等治療,以及於有不能逆轉的疾病時不作心肺復蘇法的命。有議員期望政府下一步要做好宣傳及教育,選委會界別陳凱欣:「落實法律層面的框架只是第一步,維持生命治療、預設醫療指示、不作心肺復蘇命令等字眼都是一些專有的名詞,大眾是否清楚明白這些詞彙代表甚麼呢?」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認同社會對預設醫療指示仍有誤解,「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預設醫療指示的目的在於病人在生命晚期不能自決時,在符合指明的先決條件情況下,例如患了末期疾病或者陷入持續性植物人的狀態等等,停止或不給予病人指明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
有議員期望下一步可以就持續醫療授權立法,讓病人認定的至親在有需要時可代為作決定。醫療衛生界林哲玄:「當一個人例如患上認知障礙,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可能是以年計,慢慢步入認知的衰退。他開始不太知道自己發生甚麼事,但他又清醒,這時候可能這個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未能夠幫助到他,但的確是會有些治療的決定,如果他自己未能做到時,誰人幫他決定是最好的?」
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將會預留18個月準備期,讓醫療機構及團體更新指引及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