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行原副行長周清玉受賄案 一審判監15年 有線新聞 2024年11月05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周清玉受賄案一審判監15年,罰款520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周清玉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6,743萬元人民幣,離職後亦繼續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100萬元人民幣。法庭指受賄金額特別巨大,但考慮到他自首並揭發其他人犯罪行為,有立功表現,決定從輕處罰判監15年,罰款52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