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評議會案|4人刑期上訴得直 官:量刑起點明顯過高、不同意原審指濫用職權 有線新聞 2024年11月0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致謝七一刺警疑兇案,四名時任學生會評議會成員刑期上訴得直,法庭頒布書面理由。 上訴庭指四人想法危險、激進,絕不能在文明社會根植,但同時認為量刑起點明顯過高,同意眾人有預謀但不是深入地組織犯案,亦不同意原審指眾人濫用職權。根據學生會會章,成員應關注社會和公共利益,又指案件屬個別事件,為時不長,真的能煽惑他人刺警機會不高,因此判4人刑期上訴得直,由原本監禁2年改判監禁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