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錮襲擊、裸照勒索14歲女童 8人罪成2人罪脫 宣判時被告欄傳出笑聲
【有線新聞】一名14歲女童前年在馬頭圍邨懷疑遭十名男女襲擊禁錮並且拍下裸照勒索,八人罪成。法官批評有被告大話連篇,指女童與一眾被告無結怨,信納她的證供。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五男五女被告案發時15至21歲,其中三人承認部分控罪,七人受審。案情指前年四月,其中一名認罪被告相約當時14歲的女童到土瓜灣馬頭圍邨,他們在邨內休憩處碰面後,有人聲稱被女童偷了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繼而圍堵她、對她拳打腳踢,並帶她到公廁拍下祼照,威脅她交出一萬元及不能報警。十名被告都在場見證毆打,亦有人拍攝過程。
其中最年長的男被告當時以沒有證據指控女童偷竊為由,提出賠償一萬元了事。他的證供又指,女童曾到他家中療傷,顯示他們事後關係良好,法官拒絕採納,批評他「扮好人」、大話連篇,實際是串通其他人欺騙女童,判他勒索罪成立。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勒索金額是同類案件中較小,法官不認同,指考慮到14歲女童的經濟能力,一萬元是相當大的金額。
另一名16歲女被告則指當時害怕被打,只是負責拿着女童手袋,女童被拍裸照時有勸喻不要拍,但沒有人理會。法官不相信她曾經反對拍照,又指前往公廁期間,她有機會歸還手袋、並且離開,判她襲擊及非法禁錮罪成。
法官指女童與大部份被告相識沒有結怨,證供可信可靠,裁定三男兩女襲擊、非法禁錮及勒索等罪成,將索取感化報告。餘下兩名男被告因為不能排除只是旁觀,所以罪名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法官宣讀裁決時,被告欄中有人傳出笑聲,亦有家屬情緒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