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規管劏房冀明年底立法 何永賢︰登記期一年就夠 黃偉綸︰標準已是最佳平衡
【有線新聞】政府取締劣質劏房初步時間表出爐,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政府會爭取明年底前完成立法,之後開展最短一年的登記期,現屆政府有望任期結束前開始取締沒有登記的違規劏房。
政府要取締劣質劏房爭取一年內完成立法工作,之後開展12至18個月登記期,再給予已登記的劏房業主12至24個月的寬限期執修,之後才開始取締不合規格的劏房。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違規又沒有登記的劏房,政府未必會給予寬限期,最快可以在登記期結束後取締,「立法後我們有登記期,社會覺得登記期一年就夠,我們去到26年底,如果有人在登記期不去登記,又在經營不符規定的(劏房),其實可以最快26年底、27年初我們可以開始執法,都是這屆政府任期之內。」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相信只要政策方向正確,即使跨屆,政府都會完成任務。他又指現時定下的8平方米最低面積已考慮到租金、安置等因素,是最佳平衡點。黃偉綸︰「大家如果有留心,頗多朋友建議(最少)7平方米,其實就是理想和現實。理想就是住大一點,但住在分間單位的人也面對很多局限,如果我們定8平方米,還有很多其他標準,大約有三成的單位需要較大改動才能符合,就會有人問很多事情,會不會無家可歸?租金會不會很貴?所以是不同因素的平衡,我們覺得目前的平衡取得不錯。」黃偉綸指以單位面積而非人均面積制訂標準,是考慮到現實中的靈活性,例如生育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