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符要求劏房可登記為「簡樸房」 消息:工廈劏房、天台屋必取締
【有線新聞】施政報告提出劏房規管框架,要符合面積、通風等最低要求,並登記為「簡樸房」,估計三成劏房不達標,目標明年完成立法。被問到何不全面告別劏房,特首李家超強調市場有需求,問題只是良莠不齊。
施政報告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今年就提出立法規管,日後合規格的劏房會稱為「簡樸房」。行政長官李家超否認是「換湯不換藥」,又指政府的調查顯示劏房有實際需要,真正的問題出在良莠不齊,所以不會劃一取締。
李家超:「六成因為租金,租金相對比其他單位便宜,證明有一部分人不是有能力負擔高昂租金、是有需要。另外有部分住在分間單位其實讚美所住單位,例如15%住這單位因為治安好,10%因為衞生好,15%因為面積符合要求,即是空間夠大。80%住戶因為交通,另外80%因為地點方便,即是他住這些單位是因為交通及地點方便,他可能已經有樓。」
政府初步提出「簡樸房」的最低標準是要有8平方米,有窗確保空氣流通,但窗戶不可以面向光井,須配備滅火筒等消防設備,樓底亦要符合建築物條例。「簡樸房」要設獨立廁所,廁所外要有鋅盤處理食材,考慮到空間有限,毋須獨立廚房,但如果廚房有明火就必須裝防火門。
在這些限制下,預料三成現有劏房不合規格,據了解標準仍有調整空間,12月會諮詢持分者大約兩個月。預計明年完成立法,劏房業主有一年至一年半登記,不合規的會給予一至兩年寬限期執修,之後要通過測量師等認可人士認證。出租不合規劏房屆時會有刑責,可能判處罰款以至監禁,取締優次會預留彈性。
李家超:「當房屋局局長決定取締哪一些,這單位租戶可能已經知道符合上樓,亦已經差不到輪候到單位。當然我們以先易後難方法去做,強調一定要容許彈性處理,一定要有序分批。」
至於工廈劏房或天台屋,由於違反地契或屬於僭建,即使執修至合乎規格亦不會「放生」,屬必須取締單位。現時大約六成劏房住戶已經申請公屋或者將符合申請資格,政府指公屋、過渡屋等未來五年都會增加,預料會陸續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