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開「老頭樂」闖高速公路 逆行10分鐘後遇車禍 與女伴雙雙撞斃
【有線新聞】四川成雅高速公路發生致命車禍,一名七旬老翁駕駛「老頭樂」,載著五十多歲的女伴衝閘強闖高速公路,逆線行駛約10多分鐘後,與一輛私家車相撞,老翁與女伴雙雙不治。警方正調查事件。
載女伴闖高速公路 逆線行駛10分鐘遇車禍
據內媒報道,事發在本月12日,一名74歲姓楊的男子駕駛俗稱「老頭樂」的小型電動車,由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蒲江東收費站,違規衝閘上高速公路,車上更載著一名55歲姓韓的女子。有工作人員見狀隨即上前喝止,企圖阻止老翁前進,惟老翁未有理會,繼續駕駛「老頭樂」前進。
紅色的「老頭樂」冒雨進入高速公路後,在雅安至成都方向最左線逆線行駛,約10分鐘,與30歲姓楊男子駕駛的白色私家車相撞。兩車車頭損毀嚴重,「老頭樂」被撞至變形,碎片散落一地,車內的老翁與女乘客雙雙傷重不治,至於私家車司機則無大礙。
工作人員一度阻攔但不果
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及處理中。當地交通部門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根據閉路電視影像顯示,當時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現「老頭樂」後,一度緊急追趕但不果。
事件引起不少內地網民討論,有人留言稱「老頭樂不但無證駕駛,還強行衝卡上高速,而且還逆行!」、「我上次在高速也遇過…還載著人」、「建議正常行駛的私家車無責,違反交通規則一方賠償無責方損失」。
有律師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電動四輪車駕駛人在高速工作人員已經阻攔的情況下強行駛入高速公路,違反了法律規定,而現有的影片更初步證明電動四輪車進入高速後,是在高速公路的最左側快車道上逆向行駛,也違反了道路通行規則。公安交管部門在責任認定時不能苛求機動車駕駛員履行觀察、注意義務而去承擔相應事故責任。
「老頭樂」熱潮 不需考牌、價錢便宜
律師又指,從民事權利角度分析,私家車駕駛員基於道路通行義務,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索賠,要求其承擔車輛事故損失,同時分擔死者的相關民事補償。
「老頭樂」是電動車的一種,因其常被用作老年人的代步車而得名。「老頭樂」的外觀與汽車相似,但價錢更便宜,在內地捲起「老頭樂」熱潮。不過,大部分「老頭車」的行駛速度較慢,最高行駛速度低於每小時60公里,因此不獲准進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