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遭淋熱水致二度燙傷 教育局:男學生惡作劇、非故意 家長不滿:校園霸凌
【有線新聞】廣東韶關一名6歲女童在校園內遭一名11歲男學生淋潑熱水,導致臉部、胸口及大腿等嚴重燙傷,醫院診斷為二度燙傷。當地教育局及校方回應稱,事件屬惡作劇,不存在故意。不過,女童父親怒斥說法不屬實,已經報警處理事件。
假裝幫忙開蓋 熱水兜頭淋
6歲姓丘的女童於乳城鎮中心小學就讀小一。丘母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指,事發在9月29日上午,當時女兒入學僅20多天,她在小息時間用水壺裝熱水期間,一名六年級的男學生主動走近並稱幫其擰蓋子。怎料對方取過水壺後,直接將水淋潑在女兒身上,「把瓶子裡的開水就從小孩的頭上,一下子全部給她澆下去,熱水順著臉、胸口、肚子,一直流到腿上,大面積燙傷。」丘女送院經醫生診治後,證實二度燙傷,臉部及腿部很大機會留下疤痕。
丘母指出,女兒在受傷後,每晚都發噩夢,又直言女兒與涉事男童之間並無任何矛盾及糾紛,「如果是意外,燙傷面積不會那麼大、那麼嚴重。」
校方:學生沒說清楚 老師未意識嚴重性
校方事後表示,已經協調涉事男童及其家屬向丘女道歉,並安排心理老師為丘女進行心理輔導。校長劉新會接受內媒訪問時解釋,當時老師接獲學生報告指有高年級學生向女童潑水,「但沒有講清楚是水溫異常高溫的情況下潑水,我們的老師潛意識認為是平時40℃飲水用潑的,所以沒有意識到嚴重性。」
教育局:事件屬惡作劇
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馮春潤指,涉事男學生對女童所實施的是臨時起意的惡作劇,並非蓄意或惡意實施。經調查後,亦證實涉事學校的飲水機存在非人為故障,導致水溫異常,這是導致事件原因之一,但強調學校負有安全管理的責任。
女童家長不滿說法 斥校園霸凌
不過校方及當地教育局的說法引起丘女父母的憤怒,丘父怒斥說法極不負責,指女兒遭受的是赤裸裸校園霸凌。他又說,已經就事件報警處理,警方亦曾表示涉事男童是故意的,絕非只是惡作劇,「但是對方11歲,沒有達到年齡,不能把他抓進局裡。」
丘父又指責學校在事後並未有第一時間將女兒送院,而是聯絡家長自行送醫,當中耽誤了不少時間。「醫生說以後會留下疤痕,我女兒才6歲,憑什麽要忍受這樣的痛苦,她很堅強,在外人面前從來不哭,只有我媽和我在場時候疼得忍不住才流淚。」
律師:男童不需負刑事責任
刑事辯護律師付建認為,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有責任對在校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在校期間,如果未成年人受到人身傷害,學校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當中未能及時將女童送醫,這說明學校在管理與救護措施上可能存在失職,構成過錯。此外,涉事的飲水機由於學校管理不當,導致水溫異常,學校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他續指,涉事11歲的男生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仍然存在,無論其行為是否故意傷害,其監護人都要對其行為負有全面責任。女童家屬可以依法要求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